三、企业领导体制

(一)现代企业领导体制的基本特征1、领导专家化

  1. 世纪以前,处于工业发展初期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还是合一的, 资本家既是资本所有者,同时又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者。这种体制可以说是沿袭封建社会家长制的个人领导体制。这种领导体制的决定因素有两个: 一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其次是社会化大生产不发达。前者决定了资本家有资格成为企业领导者,后者决定了所有者资本家作为企业的经营者还能适应当时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企业规模扩大,市场竞争加剧,技术体系日益复杂,以所有者资格充当企业领导人的体制就越来越不适应了。十九世纪中期,在美国这个后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首先产生了经理制。经理制的前提是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资本家退出企业管理领域,成为食利者,而管理企业的任务交给了职业经营者——经理。这就是企业领导体制专家化的开始。

一百多年来,领导专家化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迄今为止,其发展大致经历了“硬专家”、“软专家”、“双学位专家”三个阶段。开始,企业经理主要是从那些精通企业生产技术的技术专家中选拔出来的。这些专家被管理学家们称力“硬专家”。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经营在企业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明显,由只精通技术的“硬专家”来领导企业已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的领导权逐步地转向受过专门的经营管理的经营性专家。这些专家被管理学家们称之为“软专家”。如在美国,据 1 年《幸福》杂志调查,美国最大的 500 家工业公司,500 家商业银行,金融公司的 800 位首脑,一半以上是受过管理学或经济学高等教育的,其中五分之一还曾参加过管理学院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还有五分之二是学金融和法律的。也正因为这样,经营管理专业才成为美国大学发展最快的专业之一。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到来,复杂、大型化、电子化的技术与设备对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大,技术进步速度加快使得企业必须充分注意技术的发展,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

这样,由只懂经营管理,不懂技术的“软专家”作为企业领导人的体制又显得难以适应了。现代企业要求既懂经营,又懂技术的双料专家。于是,大学开始的企业培养双学位人才,这些人才被称之为“双学位专家”。从 70 年代开始,美国一些大学就开始培养“双学位”人才。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工程技术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在取得学士学位之后,又去攻读管理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一步取得管理硕士学位。另一种是同时取得工程技术和管理的两位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双学位”管理人才的兴起,代表了现代企业领导体制变化的一种方面。

2、领导集团化

二项大战后,随着技术进步加快,企业规模扩大,市场日益国际化等的变化,企业领导工作越来越复杂,特别是企业重大战略性决策在企业生存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要保证重大战略决策的正确性,仅靠专家个人的能力、知识和经验已经不够了,于是企业领导体制出现了集团化的趋势。

企业领导集团化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许多大公司组成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管理委员会等作为企业经营决策的核心,以代替过去由董事长、总经理等一、二个领导人决策的传统方式。另一种方式是各种智囊团、思想库等企业领导的参谋,咨询机构的大量兴起和发展,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咨询。

应该指出的是,领导集团化并非排斥责任制。在专家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领导集团化并不等于领导班子在决策时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它的实质在于解决单个企业领导人能力的不足,以发挥集体智慧。

3、领导民主化

在传统的企业领导分式中,认为领导工作就只是领导人的工作,只有高层领导人才有数参与企业的决策,下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只有执行决策的义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企业经营情况越来越复杂,加上为了缓和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也开始向职工参与管理的民主化进程发展。企业职工或职工代表在企业的决策中的作用增强。当然,资本主义的民主管理与社会主义企业中的民主管理是有本质区别的,但它至少说明了这样一个趋势,领导民主化是现代企业领导体制发展的方向之一。

(二)我国企业领导体制演变

我国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的演变经过了如下一些阶段。

  1. 革命根据地时期公营企业中实行“三人团”领导体制阶段。革命根据地的公营企业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前身。在这种企业中,由厂长党支部书记, 工会委员长组成领导核心,企业生产中的重要问题通过“三人团”会议决定。当然,在“三人团”中,厂长是企业的最高行政领导人,当三人意见不一致时,厂长有最后决定权。如支部或工会可以不同意厂长决定,但仍然须执行厂长决定,同时可将意见提交上级解决。“三人团”领导体制是由当时公营企业的生产环境决定的。

  2. 抗日战争时期公营企业的“厂务会”制度“三人团”在实施了一段时期之后,一度出现了行政、党支部、工会各搞一套、三方不协调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党决定在公营企业中用“厂务会”制度取代“三人团” 制度。“厂务会”是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以厂长为主,实施工厂一元化领导的一种体制。在这种企业领导体制中,厂长代表政府,集中管理工厂的一切

行政生产事务,同时厂长也要依靠党支部和工会的帮助,依靠全厂职工办好企业。

  1. “一长制”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学习前苏联企业管理的经验,先是在东北地区继而是在其他地区,在一部分国营工业企业中推行“生产行政工作的厂长负责制”简称为“一长制”。这一制度规定,厂长对企业生产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并拥有全部的领导权力,企业中的党组织则对生产行政工作实施保证和监督。同时,在企业中还建立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吸收职工代表参加企业管理。

1956 年 8 月,党的“八大”会议批判了一长制,说它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不应该强调企业行政领导人是企业全权领导者,使企业党组织处于从属地位。但即使如此,对“一长制”在整顿生产秩序,健全责任制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还是加以肯定的。应当承认,“一长制”推行的过程中,在有些企业确实发生过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忽视民主管理的问题。可这些毕竟是执行方面的问题,不是体制本身的问题。后来,对“一长制” 的批判越来越升级,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一长制”受到了不应有的批判,是“左”的思想的一种表现。

  1.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阶段。1956 年 9 月。党的“八大”会议决定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即“在企业中,应当建立以党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凡是重大问题都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和共同决定,凡是日常的工作都应当由专人分工负责”。1957 年, 党中央又决定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加强群众监督。

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虽然几经波折,但在 1957—1 年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国营企业的基本领导体制。

  1. 厂长(经理)负责制。

1981 年以后,人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开始了对国营工业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思考。逐步认识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它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重大缺陷。主要有:1.客观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这样,一方面使企业党组织陷入具体行政事务之中,削弱了党组织对企业的政治思想领导,另一方面又影响了厂长等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2.缺乏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工作的统一指挥, 客观造成多头领导;3.党委集体领导,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往往要负责的厂长承担,不符合权责一致的原则。1984 年 5 月,全国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指出: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同年 10 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肯定了厂长负责制。决定指出:“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系统。只有实行长厂(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同时《决定》还指出“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健全职工化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为了推行厂长负责制,国家在各地选择了一批企业进行测试点。通过试点, 收到了显著效果,并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个文件。把改革试点中的成功经验用条例的形成固定下来,为推行和实施厂

长负责制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