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主义企业激励机制探索

一、激励原则

本章节二节讨论过激励应遵遁的一般原则。在不同的管理实践活动中, 因为所处的情境不同,这些原则还应进一步具体化。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实践表明,激励还应执行如下几条原则:

(一)国情原则

所谓国情原则就是激励的制度、方法必须与我国的国情相一致,符合我国国情。国情是任何一个企业经营管理都必须认真考虑的客观环境。脱离了这个环境,教条、盲目地照搬西方的管理原则,条条框框,是难以奏效的。在发达资本主义西方的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激励原理。固然有它的科学性,但也有它的局限性,所以,最重要的是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结合的前提是要充分认识国情。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立激励制度、选择激励方式和手段首先必须考虑的国情。在这一阶段,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又要正视生产力不发达的现实,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要地位。此外,在这一时期,生产关系还不完善,正处于不断变革之中。对企业职工的激励,就是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更进一步看,生产力不发达阶段,物质利益仍是人们最重要的利益,是影响人们生活水平最重要的因素。这样,激励应该以物质型激励为主,不能以精神型激励为主。我们不否认精神激励在现阶段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不能强调过头。

文化传统也是国情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本书第二章中对我国的历史文化在管理领域中的影响已有一个简单地论述。现在与激励职能联系起来看,不难发现其中许多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都与发展市场经济所应提倡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不相适应。譬如,在市场经济中,为了提高效率,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拉开收入差距是应当提倡和鼓励的。但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积淀很深。过大的收入差距,哪怕是在严格的按劳分配原则下形成的,也会带来一定的负作用,影响一部分人的积极性。

(二)主人原则

管理中的激励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奖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是奖赏制度的典型特征。在这种奖赏制度中,授奖的与受奖的通常不居于平等的地位, 前者要高于后者,奖赏也往往被看作一种恩赐。在社会主义企业中,激励的目的是为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方法有三种,一是皮鞭与饥饿威胁下的积极性;二是物质利益诱导下的积极性;三是作为主人自觉产生的积极性。前两种积极性都是被动产生和难以持久的。只有第三种积极性是自觉形成,可经久不衰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社会主义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的立足点应放在确立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上。只有真正树立了主人翁观念,职工将自己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生死存亡自觉地联系在一起,就会发挥出最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坚持激励的主人原则,必须反对单纯雇佣观点;将职工看作“经济人”, 认为劳动者的一切都是为了工资奖金的观点;反对把企业与职工割裂开来, 认为企业只是职工工作的场所的做法,把职工排除在企业之外。现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主都已经认识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仅靠工资和奖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天应通过多种方式,如职工持股、职工福利

计划、终身雇佣制、企业文化建设等,努力地使职工和企业结合成命运共同体,使受剥削的工人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工作。资本主义的企业尚能如此,社会主义的企业就更应朝这个方向努力。激励中必须坚持主人原则,一是要把职工当主人看待,二是要通过各种制度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三是要创造多种条件使职工发挥主人翁精神。

(三)效益原则

企业是一个经济组织,其最根本的目的是要获得利润。企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讲求效益,这一点对激励工作来说也不例外。激励同一切管理工作一样,都需要成本,物质利益激励需要成本,精神激励也同样需要成本。讲求效益,就是要求在激励制度中,分配一定要讲求效率。首先定额要合理,要制订并执行先进合理的定额;其次,分配必须公平;其三,奖金的水平应同效益挂钩。

(四)改革原则

改革原则指企业的激励制度建设,激励方法的运用应与企业的整体的改革结合起来。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中心环节则是要增强企业活力,而企业活力的源泉又在于挖掘和发挥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是要在企业内部通过改革建立起新的动力机制,使激励制度化、机制化,使改革的成果在激励制度建设和激励方法运用上体现出来。

执行改革原则,首先要改革企业的分配制度,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真正实行多劳多得;其次要改革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新的精神激励机制; 再次要贯彻和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改革中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最后还要解放思想,充分借鉴运用现代管理学的理论成果和新兴科学。如行为科学、管理心理学等,来指导企业的激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