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基预算法的程序

(一)建立预算目标体系

在审查预算前,主持这一工作的主管人员首先应明确组织的目标,并将长期目标、中期目标、近期目标划分清楚,将可量化的目标量化,建立起一套完整且明确的目标体系。

(二)逐项审查预算

以一切活动都是重新开始的思想来审查每一个预算项目,凡是在下一年度继续进行的活动或续建的项目,负责人都要提交详细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凡是新增加的项目都要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所有要继续进行的活动都必须向专门的审验机构证明其活动确有继续开展的必要;所有申请预算的项目和部门都必须提交下一年度的计划,说明各项开支要达到的目标和效益。

(三)排定各项目和各部门的优先顺序

在确定了需要开展的项目的范围之后,由计划部门对所有的项目进行排序,列出重点优先项目,非重点一般项目。如果资金有限,先保证重点优先项目的预算。

(四)编制预算

由预算编制人员根据审查的最终结果对预算资金进行分配。形成具体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