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功序列制

年功序列制是在日本的企业报酬管理中比较盛行的工资制度。其基本特点是按从业人员的年龄、工龄、学历等企业规定的条件决定工资多少的一种工资制度。它把工资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按工龄的增长增加, 与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没有直接关系:另一部分是活动工资,它的增长取决于从业人员的实际能力,对企业的贡献,以及企业的经营成果。日本的年功序制工资制与终身雇佣制是相辅相成的。其“电产型工资体系”是最典型的年功序列工资制,在这一工资结构中,把整个工资分为标准工资和标准外工资。标准工资又分为基本工资和地区工资,基本工资包括生活保障工资、能力工资、工龄工资。其中年龄工资和家庭津贴所构成的生产保障工资占全部工资总额的 67%而能力工资仅占 20.5%。

年功序列工资制带有明显的大锅饭特征,其不足之处是报酬与能力没有联系,不易鼓励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和有特长的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但这种工资制度有助于缓解劳资矛盾,增加职工对企业的依赖感和忠诚心。

在我国,改革以前所实行的也是年功序列制,其特征比起日本的企业来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天,改革传统的分配体制的呼声特高。那么,我国企事业单位中还要不要保持一定比例的年功序列制?我们认为是必要的。从个人收入结构来看,由于考核和计量的困难,游动工资不可能准确地体现劳动者所作出的贡献,并且,完全不考虑职工工作年限的长短,容易造成劳动者就业行为短期化。将工资的一部分实行年功序列制,有助于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当然,这部分工资占工资总额的比重不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