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的基本方法

一、行政方法

行政方法是指在一定的组织内部,以组织行政权力为依据,运用行政手段(如行政命令、指示、规定),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来执行管理职能,实施管理的一种方法。行政方法具有强制性。

管理的行政方法是管理的基本方法。因为任何一个组织都是一个人造系统,这个人造系统具有一定的目的性、相关性和矛盾性。所谓目的性是指组织总是为某一特定的目标而存在的,相关性则是指组织内部各结构之间都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其中任何一个部分发生变化,其他部分也必须进行调整。矛盾性则是指组织作为整体和组织成员作为个体之间总是相互矛盾着的。组织要求个人群体化,个人要求组织个性化。为了在这种组织中保证行为的协调统一,目标一致,行政方法就必不可少。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管理的论述也阐明了这一道理。他说:“人民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进行学习和有秩序地过生活,要求自己的政府,生产的领导者,文化教育相关的领导者发布各种适当的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没有这种行政命令,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持,这是人们的常识所了解的。”政方法具有强制性,它以行政权力为基础,以下级服从上级为原则。

行政方法具有明确的范围性,即它只能在所属的行政系统之中才能生效。

行政方法具有速效性,因为下级必须服从上级,所以,行政方法能够很快见效。

运用行政方法,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讲究科学性,注意从实际出发, 只有正确的指令、规定,才能保证管理的效率。在经济管理活动中,行政管理方法是必要的,但有很大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