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理具有生产关系属性,是生产关系的实现方式之一

管理除了生产力属性之外,同时又具有生产关系属性。这就是我们过去通常所说的管理的二重性。任何管理都是一定的社会制度下的管理,都要反映一定的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实现方式之一。

首先,管理者不是抽象的管理者。在阶级社会中,他们总是某一阶级的成员,是某一阶级利益的代表,他们会自觉不自觉地为维护和实现本阶级的利益服务。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这种对立越严重,这种监督劳动所起的作用也就越大。”①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作用就是维护和实现生产关系所有者利益的作用。

其次,在现代社会中:管理的权力是基于财产的权力的。管理进程也就是权力的应用过程。在人类社会初期,一切权力都基于暴力,这是混沌、无秩序的结果。在国家已经建立起来,人们需要秩序的阶级社会中,一切权力都来源于财产的权力。政治经济学已经证明,哪一个阶级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哪一个阶级就是社会的统治者,管理者。管理的权力就会为这个阶级服务。

再次,生产关系是一个抽象的描述,它必须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来体现。如何进行这些再生产过程,都离不开管理,所以说管理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实现方式之一。

管理的生产关系属性表明,社会的生产关系决定着管理的性质,决定着管理体制的建立、管理方式、手段的选择和运用,决定着管理的目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企业管理是资本家为了榨取剩余价值的管理,国家管理则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统治地位的管理。在社会主义社会,管理者必须为提高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服务。

管理的生产关系属性要求我们对学习、借鉴他国的管理理论、管理方法和经验时,必须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进行分析,哪些是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一般性的东西,哪些是为维护该国生产关系的特殊性的东西;哪些可以为我所用,哪些必须摒弃,切忌外国的什么都好,不分清红皂白,盲目照搬照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