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

当李自成从河南、湖北入陕西,并长驱直迫北京之时,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也正在胜利的进展中,并且有力地牵制了敌人。张献忠是陕西延安县的农民,年少时受过地主的迫害,后来到延绥当兵。崇祯三年(1630 年),他率领米脂十八寨农民起义,在群众中很有威信。高迎祥死后,张献忠领导农民军纵横于河南、陕西、四川、湖北、安徽各省之间,多次对明军施以歼灭性的打击。

崇祯十二年(1639 年)六月,张献忠再起于谷城,由楚入川,所至披靡。时明朝兵部尚书杨嗣昌驻兵重庆,“围剿”张献忠。崇祯十四年(1641 年), 张献忠采取了“以走致敌”的战术,冲破明军的包围,“一昼夜行三百里”, 直捣襄阳,杀襄王,发饷银十五万赈饥民。杨嗣昌见“围剿”失败,在重庆畏罪自杀,农民军的声威益震。十六年(1643 年)五月,张献忠攻下武昌, 沉楚王于江,民心大快。张献忠在武昌建官制,称大西王。后又放弃武昌, 席卷湘、赣。

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在湘、赣一带杀贪吏,诛豪绅,又发布檄文:“所在州县,士民照常乐业,钱粮三年免征。”大军至武陵,把杨嗣昌霸占的田土“查还小民”。农民军的这些措施,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崇祯十七年(1644 年),张献忠再度入川,“一路州县,望风瓦解”。同年,在成都建国称帝,国号大西,建元大顺,设内阁六部,立五军都督府以统率全军,还派人联络了四川西部诸土司,对他们宣布“蠲免边境三年租赋”。

张献忠的军纪严明,从今天流传的《大西炮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中可看出,他的军队不准妄害良民,不准娶本土的妇女为妻,不准私受民词,不准擅自招兵扰害地方,如果招兵扰民,“许彼地士民锁解军前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