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和商业

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元朝的手工业也在前代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发展。元朝的江南地区已盛种棉花,北方陕甘一带从西域传来了新的棉种。

至元二十六年(1289 年),元朝政府设置了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等省木棉提举司,年征木棉十万匹,成宗元贞二年(1296 年),始定江南夏税折征木棉等物,这都反映了棉织业在江南已有普遍的推广。

成宗大德时,松江人黄道婆从黎族地区带来了先进的棉纺技术和工具, 从此松江有了轧车和弹弓。松江乌泥泾的妇女以棉织业为副业的有一千余家,所织棉布,已成为名扬远近的商品

江南地区的丝织业主要是农民的家庭副业,也有专门以机织为生的机户。史载湖州有绢庄十座,濮院镇有四大牙行,绢庄和牙行都由大商人出资开设,在其附近乡镇,“收积机产”。杭州城内,已经出现了拥有四五架织机、雇工十余人的丝织业手工作坊。作坊内的雇工除领取工资外还要“衣食于主人”

窝阔台统治时,在弘州(今原阳)、荨麻林(今万全西北)两地有三千三百余户西域的回回工匠,他们带来了织造“纳失失”的技术。纳失失是一种金绮,由金线织成,上贴大小明珠。这些回回工匠在传播新的丝织技术方面作出了贡献。

元朝政府很重视手工业,为了满足蒙古贵族的消费和供应官府的急需, 在大都及其附近设置了各种管理手工业和官营的手工业作坊的机构,如诸色人匠总管府、提举司和各种局院,其中有毡局、银局、染局、绣局、纳失失局、毛缎局、罗局、镔铁局、玛瑙玉局等等,以后又分别在大都、上都、涿州、建康、平江、杭州等地设立织造局。在这些局院内劳作的官工匠叫作“匠户”,匠户系从民间搜括而来。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 年)“籍江南民为工匠凡三十万,选有艺业者仅十余万户,余悉奏还为民”。至元十六年(1279 年),在北方括匠达四十二万人,立局院七十余所。匠户皆掌握专门的手工艺技术,子孙世袭,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口粮,被长期“鸠聚”在官营手工作坊或工场内工作,经常受到官吏的鞭答和奴役,昼夜不得休息,又不能自由离开或改业。这种情况不仅阻碍了当时私营手工业的发展,使官手工业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元朝的商业极为繁荣。这与全国的统一,农业和手工业的恢复和发民, 海运和潜运的沟通,纸币交钞的发行都行紧密的关系。元世祖时用桑皮纸印造“中统元宝交钞”,交钞的使用已通行于全国各地。当时的大都、杭州、泉州都是闻名于世的大商业部市。大都城内经常流通的商品有粮食、茶、盐、酒、绸缎和珠宝。在这里有米市、铁市、皮帽市、马牛市、骆驼市、珠子市和沙刺(珊瑚)市等。泉州是对外贸易的商港,金、银、瓷器、丝绸等出口的商品,和丁香、豆蔻、胡椒、钻石、珠宝等进口的商品都在这里集散或起运。当时指示航行为灯塔——六胜塔,至今还在泉州完整保存下来。

在国内外各地经营商业或举放高利贷的大多是回回商人,他们在“斡脱” 名义下,持有元朝皇家颁给的制书和驿券,不服差役,不纳商税,不受河闸关税的限制,横行无忌。另一部分蒙古贵族、寺院僧侣和汉族官僚地主也都“开张店铺作大买卖”,或专盐酒之利,还有人“以下蕃买卖致巨富”。如泉州巨商佛莲有海船八十艘,珍珠一百三十石,张瑄和朱清更是“巨艘大舶交番夷中”。

至元十八年(1281 年),元朝政府以钞二万锭赴和林贸易,至元二十四年(1287 年),又以新钞十一万六百锭,银一千五百九十三锭、金百两付给江南各省“与民互市”。元朝政府还在泉州、杭州设市舶都转运司,“官自

具船给本,选人人番贸易诸货”。这样较大规模的从事贸易活动,在历史上是很少见的。在当时,商税也成为政府一项重要的收入,元朝商税的名目多至三十余种,而且随着钞价的下跌而日日上升。从世祖至元至文宗天历之间,政府所增的商税不啻百倍,官僚地主和富商大贾有免税的特权,受害的都是小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