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军。女真贵族对土地的大量掠夺

在全国建立之后,女真族的社会基层组织,是以一百户到三百户组成为一个谋克,设百夫长一人;每十个谋克组成一个猛安,设千夫长一人。猛安、谋克户中的壮丁,平时从事“畋渔射猎”,战时则应征出战。所以这个社会基层组织,同时又是军事上的基层编制。在此以后,凡是降附于女真族的各少数民族,金的统治者也是“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

女真贵族侵占了广大的华北地区之后,为了加强其镇压力量,从天会十一年(1133 年)起,金政府就下令从东北移徙女真人于华北汉人地区,“命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起”。到华北地区后则“棋布星列,散居四方”

。淮水以北之地归金直接统治之后,金朝更有计划地把大量的猛安、谋克从东北移入中原、华北以及陕西、陇右之地,并正式名之为屯田军。完颜亮迁都燕京之后,又一次把上京会宁府附近的一些猛安、谋克迁徙到燕京附近, 而把前此移到燕京附近的某些猛安、谋克再迁往河南开封的周围。

屯田军一律不住在州县城内,而是筑寨于村落之间,与汉族百姓杂处。其千夫长、百夫长的官府也设在这里。

女真统治者对于内迁的这些屯田军户,都要“计其户口,给赐官田,使

自播种,以充口食”。在中原华北等地区没有足供分配的官田,于是屯田军户内徒的过程,也就是金政府在华北中原等地大肆掠夺土地的过程。正隆元年(1156 年)完颜亮曾派出十一名官员到山东、真定和燕京附近各地,名义上是去检查官田、荒闲牧地、逃绝户地以及僧道寺观的土地,但他们所到之处,并不检查官荒,而专去指占肥沃土地,以供分予屯田军户之用。

一部分屯田军户分得土地后自行耕种,他们和汉族农民杂居,相处既久, “彼耕此种”,逐渐汉化。但大部分屯田军户对于农业生产不熟悉,不肯亲去耕种,他们分得的土地便日趋荒芜。千夫长、百夫长们所分得的土地, 或则强迫邻近的汉族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获;或则佃给汉人耕种。由于剥削特别苛酷,而且常常向佃户预借三二年的租课,以致没有人肯租种他们的土地,结果只有“听其荒芜”。到金世宗的统治时期(1161—1189 年), 以前分与屯田军户的土地,大多数都已荒芜起来。金世宗的种族偏见特别厉害,他看到这种情况,便屡次派遣官吏到各地去“拘刷良田”。这些官吏凡遇到以“皇后庄”、“太子务”、“长城”、“燕子城”等为名的地段,一律指为旧来的官田,没收入官,分配给屯田军户。原业主交验凭证也不被理睬。黄河退滩地和梁山泊退滩地,也都“括为官地,安置屯田”

到十三世纪初,即金章宗在位的后期,女真统治者还以为“中都、山东、河北屯驻军人地土不赡”,派遣官吏到诸道去继续搜括土地,又向民间掠夺了三十余万顷农田

《金史·食货志》的《田制篇》,几乎全部都是女真统治者掠夺土地的记录。除了金政府在河南、陕西两地占夺民田将近十方顷作为牧地,以及为了分与屯田军户土地而连续不断地进行土地的“检括”、“拘没”外,女真贵族也都利用军事政治的特权各自兼并大量的土地。金世宗时曾有人陈告说,官豪霸占大量土地,致使贫民无可耕种,并且说,有三十几家女真贵族,总共冒占了三千多顷土地,平均每家在百顷以上。更有一家霸占土地达八百顷。可见,女真贵族统治时期的土地兼并之祸是很猛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