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的订立

《南京条约》及其后两年中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给中国人民加上了沉重的民族压迫的锁链。使中国社会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规定中国赔款(21,000,000 元)、割地(香港)、开放五个由条约规定的因而不是自由开放的通商口岸(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它规定

了进出口货税须同英方“秉公议定则例”,把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初步破坏了。1843 年 7 月 22 日在虎门订立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英国侨民犯罪

(指刑事案件)应交英国领事照英国法律办理,这就是所谓“领事裁判权”。中国司法权开始被破坏了。1843 年 10 月 8 日《中英虎门续约》规定,将来中国如“有新恩施及他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开始了。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是束缚半殖民地国家的三条重要链索,是经过英国侵略战争由英国侵略者强加于我国的不平等条约首先规定下来的。

美国资产阶级在鸦片战争中一贯支持英国,并且派遣所谓“东印度舰队” 到中国海面为英国帮凶。美国一个传教土说,“不管正当与不正当,这个战争是按照上帝的旨意用以开创与这个广大帝国关系的新纪元的。”《南京条约》订立后,美国追踪而来要求订约。1844 年 7 月,《中美望厦条约》由清钦差大臣耆英和美国专使顾盛(Ca1eb Cushing)签订了。领事裁判权被扩大为包括到美侨和中国人民之间的民事案件,以及美侨和其他外侨之间的诉讼,中国司法权进一步遭到破坏。进出口货物税率被规定为须得美国领事同意才能改变,“协定关税”的原则被进一步确定了。此外,在这个条约上还第一次规定了外国商轮沿海贸易权和外国兵船各口游弋权。条约还允许美国在五口建造教堂,这是它利用宗教文化进行侵略的开端。

接着,法国也派遣专使刺萼尼(J.de Lagrenée)和一支舰队到东方, 恫吓耆英在 10 月 24 日订立了《中法黄埔条约》。法国取得中英、中美各约的全部特权,并迫使清政府取消对天主教的禁令,目的是在于利用由它保护的国籍不同的天主教士在中国进行活动。

比利时和瑞典·挪威(当时是联合王国)等国也都在“利益均沾”的名义下享受对中国的这一切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