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入侵和金的灭亡

金宣宗在即位的第二年(1214 年),由于蒙古军的威胁日甚,便南迂开封。次年,燕京为蒙古军攻占。

女真统治者分布在华北、中原各地的屯田军,长期以来不耕不战,已失掉了作战能力,到金政府南迁时所倚靠的军事力量,主要是由从前辽朝所编组的边境各少数民族的乣军,而乣军也在南迁途中叛变,投降了蒙古。为了补充武装力量,金政府迁到开封之后,一方面招募“燕赵亡命”及回纥、羌、浑人,编制为“忠孝”、“忠义”等军,厚其月给,屡加犒赏,以求他们为金效力;另方面又派官四出,签发汉人为兵,凡家有壮丁的,不论是多下单丁,一律签发。到后来,甚至除掉现任官吏之外,赋闲或退休官员,也被征发。这些拼凑而成的军队,战斗力自然是不会强的。

在全政府迁都开封以后,黄河以北的地区,东起太行山以东,西至关陕, 不一二年便都落入蒙古人手中;由山东半岛以至东平府一带,则是起义军与金及蒙古经常交战的地方。金政府为了抵御蒙古的军事进攻,把大部分军事力量用来守黄河,保潼关。在这种“日蹙国百里”的情况之下,金政府决定要“南窥江汉”,想把失之于蒙古人手中者再从南宋方面取得一些补偿。从金宣宗兴定元年(宋嘉定十年。公元 1217 年)开始,金政府在西起大散关、东到淮水流域这一分界线上,从许多处所展开了对南宋的军事进攻。南宋政府虽从金政府南迁之年就已不再向金交纳岁币,然而它的军事实力却也正在日益衰弱,对于金人的军事攻势无力抵抗,边境线上的许多城镇被金人夺去。

金政府迁到开封后,原来分布在黄河以北的屯田军及其家口,也都争先恐后地迁往开封,不久便达百余万口。他们的口粮全靠金政府供给。每日每人领粟一升,一年需要三百六十多万石,超过金政府每年搜括到的米粟一倍以上。金政府无法负荷这一重担,便又打算在黄河以南大量掠夺土地,重新分配给这般屯田军户。但是,一则河南境内的土地在那时已经是“民地官田计数相半”,不容易再下手了;二则屯田军户已过惯了寄生生活,不愿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得地不能以自活”,他们不乐于再接受土地;因此,大

规模搜括土地的事才末再实行。

金政府由会宁迁到燕京之后,已开始发行纸币。到卫绍王统治时期(1209

—1212 年),由于财政极端窘困,金政府几乎只能依靠大量印发纸币,以供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各项开支。迁都开封以后,金的境土只剩了黄河南岸西起潼关东到邳州的一个狭长地带,农业上和各种生产事业上的产品都微乎其微,军政费用更要仰仗无限制地印发纸币。于是发行了一百贯、二百贯以至一千贯的各种交钞,结果纸币贬值,“交钞每贯仅直一钱,曾不及工墨之费”。后来又相继发行“贞祐宝券”、“贞祐通宝”、“兴定宝泉”,实际上都是行用不久便一文不值。跟着纸币贬值而来的是市场萧条,经常出现“市肆昼闭、商旅不行”的情况。

金的内部虽有此伏彼起的起义斗争,但起义的各支队伍始终不能协同一致,配合行动,没有能把金朝推翻。蒙古的军队在占领了黄河以北的地区之后,便在成吉思汗率领下大举西征,只由木华黎以偏师经略华北之地。在这一情况之下,金政府在迁到开封之后得以苟延残喘达二十年之久。

蒙古的西征军于 1227 年东返,成吉思汗在这年死于六盘山,窝阔台继为大汗,由南北两路对金发动进攻:北路由孟津过黄河攻下洛阳;南路则假道南宋,经邓州以趋开封。1233 年金哀宗放弃开封,逃往归德,又逃往蔡州(今河南汝南县),南宋应蒙古之约,出兵与之夹攻,1234 年正月,蔡州城破, 金亡。

蒙古在河北的统治 在蒙古攻金的战争中,华北地区遭到极大的破坏。蒙古军队除去大肆劫掠财货、牲畜外,又到处掳掠人口,把汉人抑为贵族的工匠或诸王将校私人的驱口(奴仆)、部曲。连年的战祸迫使华北人民纷纷南向流亡,致使北方生产调敝,荒残不堪。泽州所属六县在金朝原有五九、四一六户,到 1235 年兵燹之余,只剩下九七三户。赵州在战乱中“焚毁尤甚, 民居官寺,百不存一”。其他如陕西、辽东、四川以及山东北部都有这种情况。

当时,蒙古统治者还不知道农业生产在经济上的重要性。蒙古大臣别迭等人甚至提出了“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的主张。同时, 蒙古统治者又委派大臣驻守燕京,“总中原财赋”,“旁蹊曲径而科敷者不可胜言”

蒙古统治者把北方的一些州县分封给诸王、功臣、驸马作为“投下”(封地)。诸王、功臣等在被称为“投下”的封地内,自置官属,拥有行政、司法、财政等方面独立的权力。封地内的人民,被看成封主的私产,不得任意迁移。贡赋极为沉重。如拔都在平阳、真定及河间等地的封地,贡赋不收银绢杂色,要收黄金。属民须把农产品或手工业品换成白银,再以银易金, 几经转折,十倍其费。人民往往倾家荡产仍无法完纳,致遭“榜掠械系,不胜痛苦”

金人南迁时,河北的豪强地主多乘乱而起,结寨自守,各拥名号,自保一方。以后,这些地主大多数都投降了蒙古,充当蒙古统治者镇压人民、搜括财赋的帮凶。这些人中如河北的张柔、史夭泽,山东的严实等都拥有强大武装,他们的势力跨州连郡,而且子孙世袭。在他们各自的领地内,“爵人今官,生杀予夺”,“取财货,兼土田”,十分暴虐专横。

当时的北方人民,除向政府负担丝料、包银等科差外,还有军户的签发, 马匹的拘括,使臣的骚扰,官吏的诛求,豪强的压榨。所有这些剥削,无一

不是敲骨吸髓,残民以逞。许多州县的官吏,因为要上缴科差、贡赋,只有以高利乞贷于回回富商。往往本银一锭,十年之后,本息就高达千锭,当时称这种高利贷为“羊羔儿息”。为了偿债,他们更想尽一切办法来剥削所属的人民。回回商人还与蒙古贵族勾结,帮助他们进行搜括,甚至还向政府“扑买”课税(包税)。

所有这些混乱和黑暗现象一直延续了近半个世纪(从 1214 年金人南迁至

1260 年忽必烈即位)。在窝阔台时期,中书令耶律楚材反对把农田改为牧场, 在他的积极策划下,蒙古统治者对户口、赋税等方面确立了一些制度,还规定由政府派官向封地内人民征收“五户丝”,然后分赐给封主,禁止封主擅自征敛。但是这些制度大多没有很好地施行。耶律楚材还反对回回商人的剥削,结果他自己也受到回回商人的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