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的投机性的发展

银行业在这一时期也有较大的发展。1911 年全国华资银行只有十五家

(如除去官办银行,只有八家),1912 年至 1919 年间新设立的银行数达六十六家。但是,欧战时期工商业发展所引起对金融业的需要,只是银行大量增加的部分原因,主要却是为进行公债投机而设立的。北洋军阀政府为支付军费政费大量发行公债(1912 至 1919 年发行了近六亿元),以年息三分(30%)以上的高利吸引银行投资。银行把大部分资金进行高利贷性质的公债投机,实际上是资助军阀统治和军阀混战,为国民经济带来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