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派要求以皇帝权力推行新政

维新派所要清政府效法的只是日本明治天皇和俄国彼得大帝。他们理想的政治改革只是封建地主阶级和新兴的资产阶级上层相互妥协的君主立宪制度。他们自身也十分害怕革命,极力宣传近世革命的“惨烈”。这是资产阶

级化绅士们阶级本质的清楚表现。但是在民族危机极端严重的时候,他们奋起高呼救亡,使运动呈现了鲜明的爱国色彩。

光绪二十三年底(1898 年初)康有为在北京上书皇帝(第五次上书), 提出国家就要沦亡的警告。他说:“割台之后两载遂有胶州。⋯⋯事变之来, 日迫一日。⋯⋯恐皇上与诸臣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矣”。他同时指出,人民反抗活动在近几年中的酝酿,也已成为对统治者的严重威胁。他请求皇帝下罪己诏,广集群材,明定国是,从此将国事付国会议行。他强调指出“图保自存之策,舍变法外别无他图”。此奏被工部堂官扣压,未能上呈。后由翁同龢向光绪推荐,光绪准备召见。恭亲王奕祈以皇帝接见小臣不合制度相阻,改由总理衙门大臣与康有为面谈,并令康有为条陈所见。于是在 1898

年 1 月,康有为就上有名的《应诏统筹全局折》,提出“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的主张,建议(1)“大誓群臣以定国是”,

  1. “立‘对策所’以征贤才”,(3)在内廷设“制度局”,协助皇帝谋议新政。这三条办法,说明维新派要求以皇帝权力推行新政,吸收改良派参预政权,并在这些基础上进行对政权机构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