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末农民大起义 从王二起义到荥阳大会

明熹宗天启七年(1627 年),陕西大饥,白水农民王二,率领饥民冲进澄城县,杀死县官张斗耀,揭起了反抗的旗帜。明末农民大起义在陕西开始爆发了。

起义首先在陕北暴发,是因为陕北土地贫瘠,生产落后,工商业不发达, 而王公、官绅、地主对该地农民的剥削,政府的征商和辽饷加派也很重。失掉土地的陕北农民在当时只有两条出路,一是投为边兵,一是充当驿卒。但当兵则兵饷长期积欠不放,驿卒所得的工银也不足以糊口。加以崇祯初年, 明朝政府又议裁驿卒,农民的生路就完全断绝了。再加以连年水旱天灾,草根树皮都被饥民吃光,以致被迫吃山中的泥土和石块上的青苔。然而就在这样的荒年,县官催租,依然急如星火,广大农民当然不能忍耐,起义很快就遍及陕西中部和北部地区。毅宗崇祯元年(1628 年),府谷王嘉胤、汝南王大梁、安塞高迎祥和王左卦等人,先后在陕西举行起义,参加起义的群众有饥民、逃兵和驿卒,他们各自作战,彼此并无联合。崇祯三年(1630 年), 在陕西又有神一元、不沾泥、红军友、点灯子等“所在蜂起”。张献忠也在延安起兵,称八大王。

崇祯四年(1631 年),各支农民军纷纷从陕西往山西转移,号称为三十六营,部众至二十余万,并先后拥立王自用、高迎样等为盟主。

面对农民大起义的局势,明朝政府于崇祯二年(1629 年)以杨鹤为三边总督,对农民军采取“剿抚兼施”的政策,更主要是招抚。崇祯四年(1631 年),招抚失败,杨鹤下狱,明朝政府起用洪承畴,对农民军展开血腥的镇压。在农民军的冲击下,血腥镇压又失败了。

崇祯六年(1633 年)冬,农民军冲破明军的包围,履冰渡过黄河,乘胜向河南、湖广、四川等地进发,起义军冲击的地区日益扩大。

崇祯八年(1635 年)正月,明朝政府命洪承畴出陕西,朱大典出山东, 从两面夹击农民军。为了迎击明朝政府的进攻,农民军十三家、七十二营会于河南荥阳,商讨对敌作战方略。在这次会议中,杰出的农民军领袖、高迎祥的部将李自成,排解了张献忠和老回回在战略上的分歧意见,提出了联合作战、分兵迎击的办法。决定把农民军十二家七十二营分为东、西、南、北

四路出击,另外一路往来策应,把主力放在明军最薄弱的东路,以便集中力量击溃敌人的夹攻。

荥阳大会是明末农民大起义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它标志着起义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次会议把农民军分散作战的局面转化为协同作战的局面,虽然在后来没有很好贯彻这次会议的决定,但能提出这种协同作战的办法,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还是一个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