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在北京的活动

农民军占领北京的时间只有四十三天,在这个时间内,李自成曾在北京设置了内阁,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比饷镇抚司等政治机构, 以牛金星为天祐阁大学士,宋企郊等为尚书分掌六政府,刘宗敏统领比饷镇抚司。农民军还在北京开科举,以策论取士,铸大顺永昌钱币,释放了明朗刑部、锦衣卫的系囚,并把数以万计的宦宫尽数驱逐出宫。

农民军设立“比饷镇抚司”的目的,是向明朝的勋戚显宦和官商追赃助饷。规定罪大恶极的处死,财产没收。害民的严刑追赃,“廉洁”的则听其捐输。追赃结果,共得饷银七千万两,其中出自勋戚的占十分之三,宦官占十分之三,文武官僚占十分之二,大商人占十分之二

李自成派往山东诸城等地的地方官吏,在赴任后,除去执行镇压地主豪绅,勒令其追赃助饷之外,还“以割富济贫之说,明示通衢,产不论久近, 许业主认耕”,并发给农民“册券”,承认耕地归农民自有。于是诸城地区, “有楼子庄之占,草桥庄之占,草泊庄之占,东潘旺之占,石埠庄之占,北余留之占,石桥、后齐沟之占”。长期被一部分地主豪绅掠夺去的土地, 一度归农民所有。

当农民进入北京之后,全国的局势发生了复杂错综的变化。一方面明朝的军队还在继续与农民军对抗。而在农民军控制的地区之内,地主阶级的力量也相当雄厚,他们时刻都在处心积虑地待机复辟。另一方面,东北的清军正在准备大举向关内进攻,明朝的总兵吴三桂还盘踞山海关,随时都有反攻北京的危险。在这种客观形势之下,如何镇压地主的反抗,如何阻止清兵的入关,已成为农民军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些问题面前,农民军的领导人之间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

在农民军领导集团的内部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思想情况。第一种是流寇主义思想,以刘宗敏、李过、田见秀等人为代表。这些人不能严格遵守纪律, 不能很好执行命令。当李自成要他们去打吴三桂时,甚至都不肯服从。另一方面他们没有政治远见,看不见满洲贵族军事进攻的意图,看不见地主阶级卷土重来的危险,更不知怎样进一步来巩固政权。连比较有见识的李自成在遇到困难之时,也表现为一筹莫展,认为久留北京不如速回西安。

第二种是官僚地主的思想,以投入农民军中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牛金星、宋企郊、宋献策等人为代表。这些人在进入北京后,原形毕露,招权纳贿,结党营私,生活日益腐化。牛金星在李自成东征期间,终日“大轿、门棍,洒金扇上贴内阁字,玉带、蓝袍圆领,往来拜客,遍请同乡”。这就使得更多的明朝官僚地主混入政府中来。

第三种是李岩的思想。李岩既反对刘宗敏等人流寇主义的作风,又反对牛金星原封不动的作法,他希望在政治上进行一些适当的改革,迅速建立一种新的封建秩序。又不赞成农民军在执行“追饷”时对官僚地主一概不加区别的追逼拷打,反对农民军中某些将领的无组织无纪律的作风,并对招抚吴

三桂表现了积极支持的态度,但是李岩的主张并没有被充分地重视。

在这种复杂的思想情况之下,使得农民军领导集团内部不能很好合作, 因此也就不能应付当前复杂的形势,在吴三桂和清军的联合进攻之下不得不被迫从北京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