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主义加紧控制清政府和加紧掠夺通商、路、矿等利权

自光绪二十七年(1901 年)《辛丑条约》订立以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并控制了从北京到大沽口和山海关的交通路线,把清中央政府放在他们的直接控制之下。光绪二十九年

(1903 年),英、美、日三国在《辛丑条约》的基础上,和清政府分别订立了新的《通商行船条约》,这些条约规定开放长沙、万县、安庆、惠州、江门(英约)和东北的沈阳、大东沟两处(日约)作为通商口岸,并且整顿内河水道以便外商轮船通行。

此外,还规定了中国民间使用机器进行纺织和制造一切有外国进口货的工业品,都要和洋商在口岸设厂一样,由海关征收加倍于洋货进口税的所谓“出厂税”。英、美商约中还规定了清政府应“招徕华洋资本兴办矿业”, 以便于帝国主义加紧掠夺中国矿权。从 1902 年起两三年中,英、法在隆兴公司的名义下联合夺取云南省七个府的矿权(1902 年),英国夺取安徽铜官山矿权(1902—1904 年),法国夺取四川巴、万两县油矿权(1902 年)和福建建宁等三府矿权(1902 年),比利时夺取顺德、内丘、临城各地的矿权(1902 年)。帝国主义划分地区进行矿权的争夺,严重地蹂躏了中国主权。同一时期(1902—1903 年),就铁路方面说,正太(俄,后归法)、沪宁(英)汴洛(比)三条重要路线都被大买办盛宣怀在“借款宫办”的名义下陆续出卖了。路、矿利权的不断丧失,是二十世纪初年中国遭受帝国主义侵略最严重、最中心的问题。同时,帝国主义加紧在中国投资设厂和扩张银行活动范围。美国的花旗银行和比利时的华比银行这时也在上海开业。中国的经济命脉和财政金融逐渐被帝国主义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