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

康有为是变法理论和纲领的主要提出者。他出生于南海县,早岁饱受封建主义的传统教育。1876 年,他执蛰于同邑学者朱次琦门下,治程、朱兼及陆、王理学三年。1879 年,他移居西樵山白云洞,开始研究道、释书籍, 并阅读情初顾炎武和顾祖禹的著作。1882 年,他到北京应顺天乡试不第,归途经上海,购读江南制造局和英美教士“广学会”的译书。1888 年,他再到北京,以一个秀才的身分上书皇帝,请求变法,被都察院阻格不能上达。1891 年以后,他在广州讲学,署学舍为“万木草堂”。这几年中,他著就《新学伪经考》并写了《孔子改制考》一部分稿和“秘不示人”的《大同书》初稿。《新学伪经考》刊于 1891 年,宣告东汉以来所谓古文经学都是“新莽”

(王莽)一朝之学,出于刘钦伪造。这部书在学术上破除盲目信古思想,在政治上打击了顽固派“恪守祖训”反对变革的思想,因而引起顽固官吏的嫉视,于 1894 年被给事中余联沅参劾毁版。“大同”思想提出历史不断发展的见解,认为其最高发展阶段是“大同极乐世界”。这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学说。1895 年,康有为以举人应试,发动公车上书(第二次上书),都察院拒不收,但折稿被缮印散发,影响甚大。榜发,他成进士,授工部主事,来到署,又上书(第三次上书)陈自强雪耻之策,分富国、养民、教士、练兵四项,得到光绪帝的赞许。一个月后,他又上书(第四次上书)请设议院, 但都察院和工部的长官都拒不肯代达。这几次上书的内容,就是他提出变法的总纲领。“富国”的具体主张,就是取消各省原有禁令,允许人民办工厂、制机器,发展铁路、轮船事业。这些事业都要“纵民为之,由官保护”。“养民”的重点在于发展工农商业,诸如利用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提高农业生产,讲求制造技术上的发明,给予专利,甚至允许民间制造枪炮,此外还鼓励商会和大公司的组织,并由国家协助。“教士”的内容,就是广开学堂, 招收学生,每人除“专学一经以为根本”外,要着重学习“专门之业”。为了推行这个纲领,他在“求人才”的名义下,提出一种代议制度,即由每十万户推出一个“议郎”,也就是绅商推选的新式议员。这些主张遭到顽固派官吏的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