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业的繁荣和对外贸易的发达

商品生产的发展促成了全国各地商业的繁荣。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 许多城市恢复了明代后期的繁盛,有些城市,如南京、广州、佛山、厦门和汉口,则较明代更加发展。长江沿岸的无锡是著名的“布码头”,汉口是“船码头”,镇江是“银码头”。佛山虽是一个小镇,但是在乾嘉之间,商铺、市集、作坊如林,共有六百二十二条大小的街巷。而汉口镇更是“地当孔道,云贵、川陕、粤西、湖南处处相通,本省湖河,帆樯相属,粮食之行, 不舍昼夜”,而商业往来,以“盐、当、米、木、花布、药材六行最大”

当时在西北各地也出现了很多商业的城市,如库伦、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张家口、多伦诺尔、西宁、打箭炉、伊犁、哈密、阿克苏、叶尔羌等, 有些城市如乌鲁木齐“字号、店铺,鳞次栉比”,打箭炉“商旅满关,茶船遍河”,商业都极为繁盛。它们的兴起和发展,标志着各族人民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

北京是全国贸易的中心。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商品如关东的貂皮、人参; 西藏的红花、藏香;新疆的毡毯,蒙古的裘褐,以及云贵各地贵重的药材都能出现在这里的市场上。清朝政府为了笼络蒙古王公和加强与蒙古地区的商业联系,还在北京城内御河西岸设立“里馆”,在安定门外设立“外馆”, 专门接待从蒙古来京的客商

瓷器、陶器、绸缎、布匹、烟、酒、茶、粮都是从北京等地向少数民族地区批发的重要的商品。为了满足少数民族特殊的需要,临清机户所织的“哈

达”专门运销蒙古,成都机户所织的“哈达”专门运销西藏。此外,北京的“大字号”还供应蒙古、西藏等地需要的喇嘛念经用品和某些特殊的手工艺品。

内地的商人、小手工业者和手工业工人,相继来到了西北、西南各地。他们在这些地区安家落户,还在蒙古、新疆的各大城市开设了许多商店和作坊。他们之中,有的人为了谋利,有的人为生活所迫,但是通过他们的活动, 使内地和边疆的商业联系更加频繁,并且还把内地的很多手工业技术带到了边疆。

清朝的对外贸易比以前也更加发展了。康熙时,江、浙、闽、粤四地的开关和雍正时中俄恰克图条约的签定,也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在当时, 中国与俄罗斯、朝鲜、越南和南洋各地以及某些资本主义国家都有频繁的商业往来,输出的商品一般以棉布、丝绸、瓷器、铁锅、茶、糖为大宗,进口的商品则是哆罗呢、哔吱、玻璃、珊瑚和各种香料、海味等奢侈品。在嘉庆以前,清朝在国际贸易上始终保持出超的地位。

全国最富有的商人是票商(山西的票号商人)、盐商和行商(所谓广东十三行),这些人很多都是官商,或者是政府的官员。山西商人开设的票号、银号,主要的业务是代官府解钱粮、收赋税以及代官商办理汇兑、存款、放款、捐纳等事,始终没有超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范围。但是也有很少一部分商业资本投到手工业生产,转化为最初的工业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