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明朝中叶,男耕女织仍是社会分工的基本形式。所以《天工开物》说农家“十室之内,必有一机”,在棉织业最称发达的松江,也是“以织助耕”。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手工业脱离农业独立发展的趋势比以前更加显著了。

在江南的某些城镇里,如嘉兴的王江泾镇,“多织绸收丝缟之利,居民可七千余家,不务耕绩”。濮院镇人“以机为田、以棱为耒”,而吴江的盛泽、黄溪的居民更是“尽逐绫绸之利,有力者雇人织挽,贫者皆自织, 而令其童稚挽花,女工不事纺绩而日夕治丝”。这说明以织绢为生的机户已愈来愈多,他们有的人已完全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棉纺织业的情况也是一样,在松江城郊,有些农民已把织布作为自己的专业。在这里有以织布为业的机户,有专门从事棉花加工的轧花业与弹花业,有专门从事棉花加工的浆染业和踹布业,还有棉布再制品的行业如制袜业等等。

另外一些地区的农民,不少人却专门从事农业经济作物的生产,以供应手工业的需要。如湖州的农民大多植桑养蚕。在这里“尺寸之堤,亦树之桑”, “湖丝虽遍天下,而湖民身无一缕”。山东河南一带的农田沃壤,也是“半植木棉,乃棉花尽归商贩,民间衣物,率从贸易”,这些地区的农民也不完全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形态。

在这种情况下,原料产地和手工业地区的地域分工已日益明显。夙以丝织业发达著称的苏州和福州,所用的蚕丝主要仰仗湖州。松江棉织业的原料虽然也用本地种植的棉花,但本地所产不足所需,大多数都由山东、河南运来。“北土广树艺而昧于织,南土精织絍而寡于艺,故棉则方舟而鬻于南, 布则方舟而鬻于北”。于是棉花和棉布、蚕丝和织绢都相互成为商品,并形成了商品交换的市场。

在当时,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劳动力只有极少人从事手工业,但是从事手工业的人口比以前确实是增加了。除去大量从事个体经营的手工业者如铁匠、木匠、染匠、鞋匠、铜匠、银匠、织匠、窑匠、石匠、铸匠、弹花匠等等“百工杂作”之外,还出现了更多的雇工。如万历时期,分散在苏州“机坊”和“染坊”里的织工和染工就各有数千人。景德镇的制瓷业的佣工,“皆聚四方无籍之徒,每日不下数万人”。石塘镇的造纸业,“纸厂槽户不下三十余槽,各槽帮工不下一二千(应作十)人”。至于在各地矿厂内工作的矿工,随着民营矿业的发展,数量也日益增加。徽州的炼铁业每炉需工四五十人,尤溪的炼铁业每炉需工达五、七百人,这些都是与市场有紧密联系的手工业,并且本身都具备有比较细密的分工。如造纸业“一槽四人,扶头一人,春碓一人,检择一人,焙干一人”。炼铁业:“煽者、看者、上矿者、取钩(矿)砂者、炼生者而各有其任,昼夜轮番,约四五十人,若取炭之夫、造炭之夫又不止是。”在苏州的丝织业中,有车工、纱工、缎工、织工,在织绸时也要经过“打线、染色、改机、挑花”等等的分工。象这种从农业分离到手工业中的劳动力日益增多和各个手工业部门分工的日益细密的情况,已标志着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