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走私与烟毒汜滥

英国东印度公司久已非法进行鸦片贸易。从十九世纪初年开始,鸦片输入中国数量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的统计,十九世纪最初的二十年中,每年数量约五千箱(每箱约 120 斤),三十年代迅速增加,到 1839 年竟增到四、五万箱。其中绝大部分是英国人贩卖的印度鸦片,较小部分是美国人以“飞剪式”快船贩运的土耳其鸦片和印度鸦片。贩卖的方式,自二十年代起,因在黄埔走私遭禁而改为在广州口外伶仃洋趸船上私卖,到三十年代便在东南沿海到处走私。贩卖鸦片的罪恶行为严重破坏了中国的法纪并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健康。中国受毒害的人数不下二百万人。中国白银大量外流。根据不完全统计,1830 年由英商运出的就有六百七十余万元。鸦片战争结束前,一年流出一千多万元。十余年中,流出银子总数达一亿数千万元。

白银的大量流出,引起银价剧烈上涨。十九世纪初年,白银每两折合制钱略逾千文,三十年代末涨到一千五、六百文。银价高涨,大大加重了农民

和手工业者的负担,因为他们出售产品所得到的是制钱,而交纳捐税要按银价折合。银荒又引起了商业的停滞和物价的上涨。烟毒汜滥的影响波及全国各阶层人民。

中国在嘉庆年间公布的严禁贩卖鸦片的法令,并没有宣布废止。只是封建统治的机器已经在鸦片贸易面前瘫痪了,外国烟贩们破坏法令的行为没有受到有力的制裁。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浸透了天朝的整个官僚体系和破坏了宗法制度支柱的营私舞弊行为,同鸦片烟箱一起从停泊在黄埔的英国更船上偷偷运进了天朝。”但是,银荒所引起的财政困难,烟毒汜滥对于军队和官僚机构的加速腐化,人民愤怒的呼声,这些都使清政府不得不考虑如何应付它自身面临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