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与“二次革命”

1912 年底第一届国会选举举行了。选举法规定:二十岁以上的男子“有值五百元以上之不动产者”、“在小学校以上毕业者”才有投票资格。全国绝大多数的工农下层群众和占人口半数的妇女都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样产生的国会主要只是代表上层资产阶级和地主的国会。国民党在宋教仁主持下极力从事竞选活动。结果国民党取得了在国会参、众两院中压倒其他党派的多数议席。宋教仁等就想以国会多数党的地位组织责任内阁、掌握较多的实权。在预定的国会正式开会以前,宋教仁并亲自到长江各省宣传演说,扩大影响。袁世凯看到这种情形,就派人刺杀宋教仁。1913 年 3 月 20 日,宋教仁在上海车站遇刺,两天后他以伤重不救逝世。

从查获的宋案凶手与北京来往文电中,暴露了刺宋的指使者正是袁世凯及其国务总理赵秉钧。袁世凯凶暴独裁的阴谋既被揭穿,孙中山立即主张兴师讨袁,表示“非去袁不可”的决心。但是国民党在南方几省掌有兵权的都

督们多数认为起义时扩编的军队已经大量裁撤,兵力不足。黄兴也对讨袁军事缺乏信心,主张“法律解决”,听候法院审判。他仍然幻想依靠国民党议员在国会中占多数的地位,通过国会合法斗争来控制或是推翻袁世凯。国民党多数领导人不能下决心讨袁,袁世凯却已打定主意以武力消灭国民党在南方几省的实力。帝国主义也在这时大力支持袁世凯。英、法、德、日、俄五国银行团在 1913 年 4 月和袁世凯政府签订善后大借款合同,借款二千五百万镑(约合二亿八千万银元),以盐税收入为抵押。帝国主义开始直接控制了中国的盐务机构。美帝国主义也在这时(1913 年 4 月)抢先承认了袁世凯政府。袁世凯外得帝国主义的支持,内则唆使共和党、民主党等在 1913 年 5 月合并改组为进步党,来对付国民党。同时,北洋军队已经陆续南下。1913 年 6 月,袁世凯下令撤免国民党在江西、安徽、广东三省的都督李烈钧、柏文蔚、胡汉民。到这时候,国民党才被迫应战,发动讨袁的“二次革命”。江西、江苏、安徽、广东、福建、湖南、四川等省先后宣布独立。但是,国民党在军力对比和军事形势上都处于不利地位,党内领导人和独立各省都督中不少人对讨袁军事徘徊犹豫。一年多以来的无原则妥协已使国民党力量涣散,失去广大人民的拥护。“二次革命”在不到两个月的短时间就完全失败。长江各省被袁世凯控制。孙中山、黄兴被加以“乱党”名目,严令通缉。他们被迫再一次逃亡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