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

西藏地区在明代称为乌斯藏,藏人过着半农半牧的生活,主要的是农业生活,农产品有小麦、荞麦、青稞等。藏族的上层喇嘛和各地的部落首领构成了封建领主阶级,拥有大量的田庄、财富和奴婢,而广大农民则都是封建领主的农奴,受到封建领主残酷的剥削。

洪武时,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都指挥使司,又委派藏族的上层僧侣充任宣慰使、宣抚使和安抚使等官职,赐给他们印信,通过他们向所属藏人征收赋税。当时西藏喇嘛教的教派很多,有噶当派(红教)、噶举派(白教)、萨迦派(花教)和盆布派(黑教)等,每派又分为若干小派,而以噶举派帕木竹巴法王的权力为最大。明朝在帕木竹巴设万户府,并封帕木竹巴法王为“国师”。以后每一代的帕木竹巴法王都由明朝政府策封为阐化王。这些事实说明西藏与明朝政府始终保持着隶属关系。

喇嘛教格鲁派(黄教)的祖师宗喀巴(1357—1419 年)出生于青海西宁地区,于洪武五年(1372 年)到西藏求佛法。他在西藏进行了宗教改革,建立了黄教。黄教在明中叶后势力日大,信仰的人也愈来愈多。宗喀巴有很多弟子,其中最著名的两个弟子,即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他们世世转生, 叫“呼毕勒汗”。

宗喀巴弟子释迦也失曾于永乐、宣德时两度来到北京,明朝封他为“大慈法王”。万历时,三世达赖锁南坚错长期居留在西宁等地,使喇嘛教黄教在蒙古得到广泛的传播。达赖与蒙古俺达汗十分友好,与明朝的大学士张居正也有书信往还,他在调处蒙古俺达汗与明朝皇帝之间的关系方面,作出过一定的贡献。

在明代,各派的喇嘛僧侣都来北京朝贡。据礼部统计,宣德正统年间每年有三四十人,景泰时增加十倍,天顺间增加百倍。当明中叶,北京新建

的佛寺达百余所,喇嘛僧侣有数千人,汉人也有信奉喇嘛教的,明武宗即通晓藏语。明神宗万历间,帕木竹巴法王在西藏的地位已日益动摇,而噶马噶举的势力日大,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 年)推翻了帕木竹巴法王的统治。噶马噶举的第二世祖师哈立麻于永乐初也曾来南京,被封为大宝法王。此后噶马法王又屡次派人来北京。神宗派宦官杨英册封该派法王时所立的碑还保存在西藏大招寺院里

从永乐五年(1407 年)至十二年(1414 年)间,明朝政府与阐化王合作修通了从雅州到乌斯藏的驿路,除去以前由甘肃到乌斯藏的旧有道路外,又开辟了一条新的捷径。从此,西藏地方与内地的联系更加密切了。

明朝在四川、甘肃等地设茶马互市与藏人贸易,但这种互市只限于宫府, 私人贸易是严格禁止的。尽管如此,汉藏两族人民之间的贸易关系始终不断。藏人经常以马匹、氆氇等物来内地换取盐、茶叶和布匹,四川的许多“番” 人也“专务贸贩碉门乌茶,蜀之细布,博易羌货,以赡其生”,当时雅安和打箭炉等地,已成为藏汉人民互市的场所。甚至有的人还越山涉水,深入藏族地区,从事贸易活动

崇祯十四年(1641 年),格鲁派首领达赖五世和班禅四世借青海蒙古部固始汗的兵力,推翻了噶马噶举在西藏的统治,从此黄教在西藏的政治地位日益巩固,并且得到青海、蒙古各地喇嘛僧侣的支持。崇祯十五年(1642 年), 达赖五世又和班禅四世联名派遣使节到沈阳去见清太宗皇太极,西藏与清朝政府也开始有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