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明朝的对外关系 一、明朝与南洋各地的关系明朝与南洋各地的关系

在明朝,我国和亚洲各国之间,特别是与邻近的朝鲜、越南、日本、缅甸、柬埔寨、暹罗、印度以及南洋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与政治接触比以前更加频繁了。当时,除去与明朝毗邻的国家以外.和其余各国的往来,都要靠海上的交通。

唐宋以来东南沿海地区手工业和商业的日益繁荣,罗盘针的发明,造船技术的提高,气象的测量,地图的绘制以及航路的勘探,都给海外贸易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明代江浙闽广地区 的土地兼并十分激烈,而福建是“三山六海,田居其一”,浙江南部也是“山多田少”,可供开垦的荒地不多。失掉土地的农民经常流离失所,出海谋生成为农民的一条重要的出路。出海的人,一小部分是富豪巨商,大多数都是小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

出海谋生的人到南洋去的最多。明朝初年,在旧港一地居留的中国人约有数千人,在爪哇的杜板、苏鲁马益和新村等地也有中国人数千家。除去旧港、爪哇等地外,在美洛居、浡泥、文莱、吕宋都有大批的中国人。到了明朝中叶,在南洋的中国人更为增多,其中吕宋已多至数万人,他们“往往久住不反,至长子孙”

明朝的商人把瓷器、丝绸、铁器和金属货币带到了南洋,同时收买当地的胡椒、谷米和棉花,发展了中国和南洋的商业关系。留居南洋的中国人, 从中国带去了铁锄、铁犁、制糖和采矿的工具,带去了茶种和培植胡椒的方法,并且还和南洋的居民共同开发了大量的农田和矿场。迁移到南洋的中国人,对南洋的开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明朝的中国是当时亚洲的一个强大的国家,它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对亚洲各国都有较深远的影响。明朝政府在永乐、宣德时曾经派遣大批使臣出使亚、非各地,当时的朝鲜、日本、吕宋、暹罗、文莱、冯嘉施兰、苏禄、苗合里、美洛居、古麻剌朗、彭亨、占城、满剌加、爪哇、阿鲁、真腊、三佛齐、浡泥、苏门答腊、南渤利、柯枝等国都与明朝保持政治和外交关系, 并派人来华贸易。永乐二十一年(1423 年)各国使臣和商人到南京的一次就有一千二百多人,满剌加、浡泥两国的国王和王后也都来到南京,受到明成祖的盛筵款待,并由明成祖派人护送归国。明朝政府又在广州、泉州、宁波三地设立了市舶司,专门管理对外贸易的事务。

明朝和南洋各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的联系虽然日益发达,但明朝政府对各国使节来华贸易却加以种种的限制,明朝政府严格限制各国使节来华的日期、人数、和船数,并且还要呈验“勘合”和“金叶表文”,才能入境。尤其是明朝政府屡次颁布禁止人民私自下海的命令,把出国的人看成为“无父无君之辈”和“化外之民”,这就使明朝和南洋各国之间的商业活动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这种情况直到明朝后期才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