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原则

各抒己见是谈判的基本法则,有些意见可以达成共识,写入条款,有些看法也要坚持原则,毫不退让。因为不坚持原则会被认为是软弱可欺,丧失人格尊严。然而过分坚持己见则违反求大同存小异的谈判原则。

有一次,一个医生和某家电影公司进行谈判。电影公司要求这个医生为他们拍一部训练医生的影片,而医生坚持两个主要原则:1.影片发行时,不能使用他的名字,以免违反医生的职业道德。2.保持影片最后剪辑的权利。因为假如没有适当的处理,可能会损害医生的名誉。电影公司不同意这两个原则。他们争论说这已经不是主要原则,而是整个电影的重要原则。电影公司的谈判者非常坚决和固执,到最后反而是医生被说服:为了双方的重要原则,而放弃了我们的主要原则。

谈判双方各有各的立场、观点与看法,要使谈判成功,就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以便使问题得到解决。不然的话谈判就没有任何意义。坚持原则是对的,但也必须倾听对方的意见。原则有大原则与小原则之分,大原则不能作丝毫让步,小原则服从大原则,只有这样,双方才能谈到一块儿, 问题才能解决,否则就是一阵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