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遇到经济纠纷,寻求法律保护是理所当然的, 也是最有效的。当然,打官司要花钱,请律师,支出差旅费等等,同时还要花精力和时间,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人不会去打官司。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在开反之前,找对方好好谈一谈,我是说,你与他面对面地谈谈,争取像两个君子那样解决你们之间的分歧。两个坦诚公正的人,总是能解决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争执的。毕竟,双方都清楚自己解决问题和通过法庭来解决意味着什么。一般来讲,法庭调查就得需要一段时间,这种时间上的浪费,常常不是胜诉的结果所能弥补的。

如果你要干一番事业,如果你已经在于着大事业,尽量不要去打官司。打官司既影响工作又浪费钱财,还会浪费你的时间、精力等等。当然有的时候,官司是非打不可的。有些时候,别人会控告你。说你不执行合同,说你拖欠货物,说你质次价高。那么你捍卫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的办法只有硬着头皮上“公堂”。有些时候,别人要走你的货,大笔的货款收不回来,无法继续做生意,多次私下面谈都不能解决问题,迫于无奈,只好法庭上见。随着全民经商的兴起,经济纠纷、经济案件多了起来,人们都主动地拿

起法律的武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官司成了人人都能接受的一种处理手段,商人们学习法律成为自觉的风气,以法治商这一有效的办法已走上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