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听少说

在许多人看来,谈判中要多发言,这样才能把自己的意图说清楚,使另一方完全弄明白自己的观点、看法。其实,真正高明的谈判家并不这样做。他们大多采取多听少说法,尽量少发表自己的看法,多听对方的陈述,甚至有时表现得稍微有点儿不讲理,这样反而会得到对方更多的让步。

有一次,一家日本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进行一场许可证贸易谈判。谈判一开始,美方代表便滔滔不绝地向日方介绍情况,而日万代表则一言不发, 埋头记录。当美方代表讲完后,征求日方代表的意见,日方代表就像什么都没听到一样,目光迷濛地说:“我们不明白。”美方代表问:“哪里不明白?”日方代表说:“全不明白,请允许我们回去研究一下。”于是,第一轮会谈便以此结束而休会了。

几星期后,日本公司换了另一个代表团,出现在谈判桌上,并申明自己不了解情况,美方代表无法,只好再次给他们谈了一通。谁知,讲完后日方代表仍然是“我们不明白,请允许我们回去研究一下”。这样,第二轮会谈又暂告休会。

过了几星期后,日方又换了一个代表团,在谈判桌上再次故伎重演,只是在会谈结束时,日方代表告诉美方,回去后一旦有了结果,就立即通知美方。

时间一晃过了半年,日方仍无任何消息,美方公司感到十分奇怪,大骂日本人毫无诚意。正当美国人感到烦燥不安时,日方突然派了一个由董事长亲自率领的代表团飞抵美国。在美国人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要求立即谈判, 并抛出最后方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逼迫美国人讨论全部细节,使美国人措手不及。最后,不得不同日本人达成一项明显有利于日本的协议。事后, 美方首席代表不无感慨地说:“这次谈判,是日本在取得偷袭珍珠港之后的又一重大胜利。”

此例告诉我们,采用“多听少说”法是明智的,在谈判中,不要过于显示自己的聪明,而是要有意识地使自己显得愚蠢一点儿。重要的是研究各种供你选择的方案,而不是作无谓的争论,做到慢条斯理地制订方案,雷厉风行地实现决策。

这里还要强调一点:谈判的目的,不是要获得对方的喜欢或别人的赞扬, 因此,绝不可卖弄聪明,显示自己。否则,将会弄巧成拙,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