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擒故纵

语意可追源于《老子》、《鬼谷子》。如“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老

子·三十一章》);“去之者纵之,纵之者去之”(《鬼谷子,谋篇》)。“欲擒故纵”的故事见《汉晋春秋·后主》(参见“恩威并施”例)。

《三十六计》把“欲擒故纵”作为第十六计,解语说:“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 光。”按语说:“所谓‘纵’者,非放之也,随之,而稍松之耳。‘穷寇勿追’,亦即此意。盖不追者,非不随也,不迫之而已。武侯之七擒七纵,即纵而蹑之,故辗转推进,至于不毛之地。武侯之七纵,其意在拓地,在借孟获以服诸蛮,非兵法也。若论战,则擒者不可复纵。”

在两军对战中运用这一谋略要求当敌人锐气尚盛时,我故意避战示弱, 骄纵敌志,使其士气懈怠,丧失警惕,而后乘机图之。“擒”是目的,“纵” 是手段,手段为目的服务,所以,“纵”不是放虎归山,而是有目的地放松一步。

1947 年 6 月 30 日夜,我刘邓大军一举突破了敌人黄河防线,进入鲁西

南。按预定战役计划,我第一阶段在郸城和定陶歼敌 3 个旅后,立即转移兵

力,用 4 个纵队的兵力,包围了六营集、独山集和羊山集的敌人 3 个师。7

月 14 日,我一纵和六纵将敌两个师包围在只有 200 户居民的六营集。为了不使敌人作困兽之斗,我军决定网开一面,虚留生路,纵敌突围。敌果然仓皇向东夺路而逃,正中我计,敌两个师在逃跑中全部被歼。

欲擒故纵运用的更为广泛的还是在统御活动之中,特别是旧时官场的争斗中。同时也适用于政治和经济领域,故意麻痹对方,使其放纵其行为,然后算总帐,郑庄公故意怂恿其弟共叔段,任其走向极端,然后一举破之,也可以看作是“欲擒故纵”之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