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

在商战中,很需要运用“趁火打劫”的计策,以发展自己,削弱对方。在西方世界,一旦某个企业濒临破产,其他财团、企业往往会蜂拥而至,

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抢夺它的有用设备和技术人员。因为在这个时候“趁火打劫”,最为有利。

过去,我们曾经以传统的道德观念,鄙夷这种乘人之危,“劫”人财物的作法,似乎只有见人有难,援手相助、慷慨解囊的行为才值得称道。

其实,这种观念未免过于陈旧迂腐。任何谋略计策都是超越政治界限和道德标准的,因此“趁火打劫”的计策,西方资本家可以使用,而作为最早总结这一策略的中国人的后代也可以使用。

1983 年,我国新成立的香港 B 公司获悉智利一家铜矿倒闭,为了偿还债务,矿主决定将新购进的 1500 辆进口新汽车折价拍卖。

如果按照以往的迂腐观念,我们要么勒紧自己的裤腰带,省出有限的外汇,“支援世界革命”;要么平价收买,公平交易;无论如何,都不会“趁火打劫”的。

可是,为了增加我国经济建设所急需的运输能力,节省国家外汇开支,B 公司董事长当机立断,派人抢先一步,与智利铜矿主谈判。

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终于以原价 38%的低价,买回这批新车,为国家节省外汇 2500 万美元。

商场如战场。在对手陷于困境的时候,对手已丧失了讨价还价的主动权,

在谈判桌上陷入被动的地位,他们往往不惜血本,力图使自己尽快摆脱困境。这便是胜方以刚克柔,获取胜利的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