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毒攻毒

在商务谈判中,有时会遇到不怀诚意的谈判者,他们或不加思索地草率回绝你提出的合乎情理的洽谈方案,或对你所做的让步胡搅蛮缠。这时,你可以运用“以毒攻毒”办法,以对方之道,还治对方之身。

你可以采取以下办法给予反击。

如对方以一连串的提问对你苦苦紧逼,你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连珠炮式的反提问,争取主动。

如对方用“以偏概全”、“偷梁换柱”、“模棱两可”、“理由虚假” 等手段同你诡辩,你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段来对付他,让他先吃一吃这样的苦头,以达到教训他的目的。

在谈判中,你可以经常使用这样的话: “你刚才已经说过⋯⋯” “事实已经证明⋯⋯” “你前面已经承认⋯⋯” “这个问题众所周知⋯⋯”

“这个问题与我们刚才讨论的问题几乎属于同一个性质⋯⋯” “既然你已经承认⋯⋯,那么,这个问题你也应当⋯⋯”

如此等等,用这样的话来迫使对方屈服。

谈生意时,一吨货本来最低价是 3000 元,买主却硬说只值 500 元,还

说有的地方只卖 400 元。你就可以说,这样吧,咱俩签一笔合同,你是卖主我是买主,2500 元一吨,我要 100 吨。这下,他就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了,讨价还价也有了 3000 元以上的基数。

相反,如果你要用这一类语言加以反驳是有害无益的,“你是从太空来的?先在地球上转一圈再来和我谈吧。”“你也不是诚心谈生意呀,拿我们不识数呀。”这种驳斥方法很容易弄僵,以致不得不中止谈判。

在谈判中,欲攻击对手的谬论,就可先寻找他的弱点和失误之处,然后用他的错误去驳倒他,使他我不出任何借口。

此技巧只适合于不通情达理,固执已见的人;对善解人意的谈判对手, 即使他有错误,也应以感化和讲道理为主,而不能用此方法来对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