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人质”

在电视、电影中,经常可以看到匪徒把无辜群众扣作“人质”,继而与有关当局谈条件,若不能满足条件,就会杀死“人质”。这是暴徒们惯用的伎俩,这种诈术使得暴徒们屡屡得逞。因为,从道义上说,人们不愿意让无辜的群众受害,只能屈就于暴徒。

商场中,“人质”战略也是很常见的,只是受害者不同罢了。商场交易永远不会以人作为人质,它所采用的乃是某种有价值的东西。通常可充作“人质”的东西,包括了金钱、货物、财产或者个人的名誉。勒索者总是如此说道:“假如你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会撕票。”昨天我在下班途中,便陷入了这种“人质”的情况。某先生的汽车突然发生了故障,必须送去修理。汽车修理工便先拆开了汽车的传动系统,同时还估计了一下修理费用,约需 55 元。第二天当某先生一到修理厂的时候,便看到整个传动系统有一半已经被拆散了,地上都是拆散下来的零件。修理工给某先生一个选择的机会:可以付零件费 35 元加上将传动系统重新装配起来的费用,或者换一个 300 元的新传动系统。和大多数人一样,某先生选择了后者。在汽车的传动系统拆散后, 这个修理工知道他在商谈中已经占了上风,因为他以车身作为“人质”。

扣押“人质”实际上只有一个字“诈”,暴徒是以人为质来换取“条件”, 商人们以物为质索取钱财,虽说方式不一样,但目的是一致的。那么如何不使“人质”被扣呢?聪明的商人想出了许多防诈办法,例如预付定金可以使商品不被积压在仓库,先收款后发货可以保证销货回收资金,价格商定后再进行交易等等,都是十分有效的防御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