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

商人谈判的关键是得失问题。谁都想在谈判中,从对方那里得到一点利益。谈判的双方就好象一对棋手,在棋盘上布局,在局部拼争。许多高手在思考着战胜对方的战略战术,“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是下棋的自然现象,有时弃子夺先,有时失而复得。商人谈判也不例外。

一个成熟的谈判好手,总是新招迭出,屡建奇功。其谈判战略,往往来源于谈判者的远见卓识和胜人一筹的独到见解。新加坡华裔客商 A 先生与我方一食品出口公司谈判大蒜生意便说明了这一点。第一轮商谈,我公司报价每公吨 720 美元,而 A 先生只肯出 705 美元。显然,双方在价格的原则立场上差距太大,各称上边有令,实难通融,而握手告别。三天后,双方再次坐到谈判桌前。由于大蒜收获期就要开始,如不尽快定下成交量,错过收购时期。不但数量保不住,而且收购价格要看涨。我方公司权衡了利弊后,愿以705 美元成交,一下子让了 15 美元,交易似乎应该到此举杯祝贺了。可是 A 先生又发出了一手“怪招”。他说:“我祖籍是山东平度县,我们交个朋友吧。说心里话,这批蒜卖 705 美元一吨,贵公司有点亏,我心里也不愉快。

做生意嘛,讲个来日方长,这样吧,每吨我增 5 美元。”这一“怪”招,真

出乎人的意料之外。因为以 705 美元成交,虽然卖价比名牌货上海嘉定蒜便宜,却符合国际市场行情。当时,美元与人民币的汇价日趋上浮,如及时结

汇,又等于提高了价。等合同正式签字生效后,我方问他,为什么添价。他说:“你知道的,新加坡华人多,而我们的老主顾都是北方籍人,对蒜的味道要求是越辣越好。嘉定蒜牌子虽响,但辣味不如山东蒜浓。我们脱手照样卖个好价。多添 5 美元,并非没有顾虑,这一批货虽说少赚了 1 万美元,但贵公司对此将永生难忘。我们双方日后还要长期交往,一旦有求于你们,我想你是乐意尽力协助的。有些同行,对一点蝇头小利也不放过,这样会使对方产生反感,也会对你斤斤计较,虽然生意做成了,但并不愉快。表面看是赢家,那样因小失大实际上是输家。”好一个精明之举!在发货时,果然验证了 A 先生是一位好手。事情是这样的:青岛口岸只在月初有一航班到达新加坡,要想赶在其他买主之前抢早上市场,卖个好价,就得早装船。可 A 先生买的这批货刚好错过当月船期,一等就要一个月。他沉不住气了,因为货期越晚,风险越大。他把自己的处境和盘托出,请我方把发货的口岸由青岛改为上海,因为上海近期就有到新加坡的船。我方即复同意。那我方吃了亏吗?没有。在大蒜产地把蒜运往青岛港是用汽车,运往上海港可换成火车。虽然多运一倍的路程,但火车比汽车的运费便宜,没增加费用。再说,我们帮他赚了钱,他下次还来找我们,赔了呢,他就不来了,也就断了我们的一条财路。一个成功的贸易谈判战略,往往是通过对某种旧的传统观念的铲除而建立的。上述例子足以说明:在贸易谈判中,谈判者不但要有姻熟的议价技巧,还要有纵观全局,不计一城一地之得失的战略眼光才行。

亏本生意没人做,在谈判中虽有点失,但目的是为了得,双方为了长远的利益。况且,有时还会出现失而复得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