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说“不”

在谈判中,有时你会遇到很多强人所难的事,甚至有时使你很难堪。对此,有许多人碍于面子,不想直接拒绝对方提出的要求,因而,不好意思对对方说:“不”。但这样一来,常使对方有空子可钻,他们往往利用这些人不敢拒绝的弱点而去强迫他们做其不愿做的事情,从而给他们带来许多烦恼。

如何消除这种烦恼呢?这就必须学会说“不”字。但拒绝对方要讲策略。婉转地拒绝,对方会心甘情愿;如果生硬地拒绝,对方则会产生不满,甚至怀恨在心,仇视你。为了使对手被拒绝后不产生反感,请注意以下几点:

——向对方解释你要拒绝的理由;

——拒绝的语言最好用坚决果断的暗示,不可犹豫;

——不要把责任都推到对方身上,应使用一些含糊的语言;

——千万不要伤害他人的自尊心。

——要让对方明白你的拒绝是出于万不得已,并且感到很抱歉,很遗憾。如果遇到你必须拒绝的事情,而你又不愿伤害对方的感情,这时你可以

推托地说:“对不起!这实在决定不了,我必须与其他人商量一下。”或者是:“待我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你吧!”这种方法虽然可以视为一种摆脱窘境的好办法,既可不伤害对方的感情,又可使对方知道你有难处,但此办法总有点不干脆。因为,这样虽一时能敷衍过去,但对方以后还可能接二连三地来纠缠你。总有一天,当他发觉这就是你的拒绝,明白你以前所有的话都是托词,在骗人,于是他会对你产生很坏的印象。所以还不如坦白一些,毫不含糊地、老老实实地讲“不”。当然,应尽量使你的拒绝温柔而和缓、婉转而圆滑,同时也要表示出坚决的态度。

有时,谈判对方会提出许多无可辩驳的理由。此时,也不要发窘,更不要立即和他争辩,仍可鼓足勇气,坚决说“不”字。如果对方一定要你说明理由,可以告诉他:“是的,你讲的话很有道理,不过,你知道,我也有我的苦衷,恕我不能奉告!”

最后,还要强调一点:在拒绝时,不要损伤他人的自尊心,使对方感到难堪,虽然拒绝了对方,又能使对方欣然接受,这便是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