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共有

吉川英治所写的《太阁记新书》中,有一则关于左马之助光春的故事: 光春在坂本城被丰臣秀吉所包围,到了最后危急的关头,为了不忍珍藏在城中的古董宝物遭受破坏,就派人把古董宝物载运到城外,交给来攻的军队说:

“我想,这一批珍贵的古董宝物是全天下人所共有,而不是我个人的私产。人的性命是短暂的,但这批宝物的价值却是不朽的。我预料到未来几天的决战,我方可能会战死到最后一兵一卒,为了不忍心将来城破之后,这批主物也遭到无妄的破坏,现在把保管权转交给你们。如此我们就可以放心地决战,而不必担心将来的子孙会为了这次决战所造成的损失而惋借。”

光春的这种作为,让丰臣秀吉非常敬佩。事实上,这种高度的节操,已经接近圣贤的境界了。有一个另外的例子:武将松永弹保有国宝平蜘蛛茶壶, 结果在志贵山城被消灭的当天,为了不愿意让别人再拥有它,就狠心地把平蜘蛛茶壶摔破了。这两种作风有天壤之别,毋宁说,松永弹的做法较像人性的反应,可是光有人性还是不足以担任领导者,领导者在坚持某种观点或信念时,应该有更近圣贤的反应才可以。

在当今世界上,各种财物都有物主。不管是土地、汽车、房屋,乃至于一条手帕、一张棉纸,都有特定的主人,而法律更在形式上加以承认。可是那些东西虽然都有形式上的主人,但从实质意义看,却是天下所共有的。一块土地,可能属于某甲,但全天下的人都可以通过购买等手段而拥有它。绝不是说,它现在是甲的东西,将来也永远是甲的。

譬如说,企业有一定的资本,占有特定的土地、设备以及其它资产,虽然是企业的所有物,但又何尝不能看成社会的共有物呢?企业以外的个人或团体组织,对所拥有的物,都可以这么看待。领导者如果能活用这个道理, 将会带给社会许多利益;如果把物当成私有,显然也会形成争相掠夺的恶劣现象。

再进一层说,物既然是天下人的物,那么企业领导者的言行也算是天下的公事了,公事有公事的做法,基于大家的利益来考虑,是标准的做法。这就好象古代中国,尧把帝王的宝座禅让给舜。孟子就认为:不是尧把私有的帝位让给舜,而是尧请舜替他处理天下大事。孟子的这种观点,就是给领导者清楚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