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大赏小

赏罚,都是为了严明纪律,激发士卒奋勇作战。统御者要把着眼点放在激励部属这一最终目的上。古代将帅为达此目的,往往在执行赏罚时,注重“诛大赏小”。《六韬·龙韬·战威》说:“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 “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悦者,赏之。杀贵大,赏贵小。杀其当路贵重之人,是刑上极也;赏及牛竖马洗厮养之徒,是赏下通也。刑上级,赏下通,是将威之所行也。”

“诛大赏小”历来受将帅的重视。因为,如果主将能够在全军将士面前做到“诛大赏小”,就在事实上表明了军法的威严和主将坚决执法的至公之心与明察秋毫的至诚之心。使将士不敢稍有疏犯,又使将士内心悦服,“无不谓小者尚无遗赏,则肤功岂肯忘心?”(《草庐经略》卷一)

历史上孙武杀吴王宠姬,一下子慑服宫女;司马穰直斩庄贾,使敌为之却步。都说明了诛杀那些违反法纪的有影响的人物的巨大作用。试想,如果只对一般士卒施以极刑,而那些位高权重者违犯军法却不处置,怎么可能使全军震动呢?唐代明将高仙芝部下的节度判官封常清执法严明,高仙芝乳母的儿子郑德诠官居“郎将”,凭他和高仙芝的特殊关系“威动军中”。他违反军纪时,封常清令左右将其押来,叱责道:“郎将安得无礼?⋯⋯须暂假郎将死,以肃吾军。”关起门来将其杖死,面朝地拽了出去,以肃军纪。高仙芝妻及乳母在门外求情,不能得逞,告到高仙芝。高仙芝大吃一惊,却因封秉公执法而不敢发作。军中莫不股栗。(《新唐书》卷 135《封常清传》)

吴起极力主张奖励有功。每次战后,魏武侯就在宫廷设宴,上等功坐前排,荤菜席位。并使用贵重的器皿,食用整只的牛、羊、猪三牲;二等功的坐中排,器皿次一等;没立功的坐后排,没有贵重器皿。赏赐有功人员父母妻妾,使之得到乡里尊重。三年之后,秦国出兵,临近西河,魏国士卒听到这个消息,不等将使命令,自动穿戴盔甲奋起抗战的有上万人。

“诛大赏小”都只是在少数人身上实施,处理好坏,对全局影响极大。因而,要慎之又慎。抓住典型,牵一发而动全身。罚,要先从上面违纪者开始,上不正,无以正下。赏,重点放在第一线立下汗马功劳的小人物,以鼓舞士气,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诛”和“赏”是统御手段的两个方面,是手段而非目的。还要有其他方面的手段相配合。教育部属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将帅本身要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