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尊法派与传统派之争
在总协定实行之初的 50 年代,总起来说是按照原设计的法制模式平稳运转,经历五六个回合关税减让谈判,主要国家的关税水平大大降低,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但这时也出现了农产品与纺织品贸易游离出总协定规范以外的情形。
最初的一波,是由日本加入 GATT 掀起的。由于许多国家担心日本的物美价廉的纺织品会给本国纺织品带来的冲击,纷纷引用第 35 条,宣布对日本关系中不适用总协定。由此引发的以美国为首的对纺织品贸易保护主义浪潮, 终于妥协演进出“市场破坏”概念,导致《短期棉纺织品协定》(即现在《多种纤维协定》的前身),使纺织品贸易实行配额制,从而游离于总协定基本规则以外。1955 年美国又公然把它背离总协定农产品规则的农产品出口价格补贴制,要求按第 25 条第 5 款“免除义务”;欧共体不服,乃采取“共同农业政策”的差价税相抗衡,这样使大部分农产品脱离总协定轨道。在这种气候和土壤里传统贸易派观点开始抬头,欧共体众多贸易专家认为:关贸总协定和 19 世纪开始形成的双边贸易协定一样,不过是“一纸合同”而已,并不是法律。总协定的结构只不过为共同贸易政策画了个大体框架,只要不出这些大格,就不必拘泥于条款里所含的具体法律规则,要按协调各国经济利益的实际需要作出变通,灵活处置。
进入 60 年代后,这种持合同论的欧洲传统派观点,迅速膨胀,情况开始急转直下。当时欧共体和日本的经济迅速崛起,打破了美国主宰国际贸易的局面,三强鼎足而立。再者,由于几个回合谈判使关税水平大大降低,“水落石出”,各种非关税措施或关卡正上升为阻塞国际贸易渠道的重要障碍。欧日为发展本国经济与美相抗衡,兴起了保护主义浪嘲,这时就觉得关贸总协定的有关规则束缚了他们的手脚。于是贸易协定不过是一纸合同,干嘛要那么多法律义务让人恪守,以及不应拘泥于条文的具体规定等论调,在欧洲大陆泛滥成灾。他们或钻条文疏松的空子(如对第 19 条)作出对己有利的解释(所称“选择性保障措施”)或者援引并沿着由纺织品贸易的先例,发明了由出口方“自愿出口限制”出口的《自愿出口节制协议》《有秩序的市场安排》等“灰色区”措施。或在务实主义“一切能实际解决问题为上”的掩护下,肆意违反条约规定,例如把第 24 条的“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扩大适用到与非洲前殖民地各国的“联系条约”,凡此等等,不一而足。他们对50 年代在实践中形成的第 23 条的专家组断案模式尤其反感,而十分欣赏外
交惯用的当事双方磋商(第 22 条)方式,认为:缔约方全体最多只能扮演一
种“调解人”(Mediator)的角色。这套“传统派”观点在整个 60 年代在总协定内占了上风并成为 GATT 秘书处的官方指导思想后,几乎整个 60 年代,
专家组断案的司法程序全然偃旗息鼓,被丢置一旁。这套观点我们从当时任关贸总协定总干事的奥利弗·朗后来写的一本书⑩中可找到踪影。
在这派思潮支配下,关贸总协定陷入法纪废弛,规则失灵,而各种违反条约规定的非关税措施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这个战后对国际贸易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多边贸易体制,竟走到了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一时主张废除 GATT 另起炉灶之议迭起,原来步步后退的美国也被逼到墙角。在这种情况下,原被斥为“死抠条文者”(Legalist)实力尊法派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由美国
(为保护自身利益)牵头,开始奋起反击。当时尊法派的目标,被后来任布什政府特别贸易代表的韦尔斯女士的一句名言道了出来,她说:“总协定像是一块无价土地上的一幢单间平房,花多少钱对它加以改建都是值得的。”两派在 1973 年开始的东京回合多边谈判中,经过了激烈交锋,尊法派取
得了初步胜利。这主要表现在:在当时成为争论焦点的几种要限制的非关税措施,制定了具体规则(通称“守则”),即: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标准、政府采购、许可证等 9 项协议,弥补了总协定有关条款中的含糊或宽疏。同
时还达成了 4 个《国际贸易行为的协定》,尤其是其中之一的《关于通知、
协商、争端解决和监督的谅解》明确肯定了 50 年代形成、 60 年代被废黜
的专家组断案模式,并用条文对之作了规范表述。依此程序在 70—80 年代对几十桩案件作了司法裁决,澄清了许多法律是非,获得了较高的国际声誉。后期还渐有法官参加进专家组成为组长。
然而,在多边贸易体制沿法制道路前进中,东京回合的成就是有限度的。这表现在对若干重大课题争论未能达成共识,例如对第 19 条保障措施有无“选择性”(即对歧视性的另一种称呼),虽经激烈争论,未能取得进展。这就使得在遏制日益扩大的“灰色区”上,失去了前提条件或法律根据。再者,东京回合用的立法模式被证明是自设法律障碍,使得几个重要守则发挥不了预定的效力(11)。总之,东京回合并未能根本抑制住关贸总协定法纪废弛的下滑趋势。6 年之后,这个艰巨任务由乌拉圭回合担当起来。借用上引韦尔斯女士的话来说,乌拉圭回台雄心勃勃地想把那座盖在无价土地上的单间平房,翻改建成稳稳扎根并矗立起来的名称叫世界贸易法的大厦,使之能经受住国际历史风雨的冲刷与摔打。现在看来,似乎已基本上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