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在东京回合制定的九个守则中,技术标准是比较成熟和成功的一个。该守则的签约方数目,也位居各守则榜首,达 36 国。包括美国在内的各签约国政府与商界对这个守则的实际运行,也都比较满意。

然而,在这个领域还有一个根本性界限仍犹待进一步澄清,即在第 3 条国民待遇与第 20 条一般例外的交叉中,哪些“措施”才是保护人与动植物生命与健康、保护环境等所“必需者”,因而可以背离国民待遇?或者说,各国技术标准是否真正合理并有科学根据?界限似乎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