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维田教授多年从事国际经济法、特别是关贸总协定的研究,成绩卓著, 令人钦佩。他在近年来发表的有关文章的基础上写成专著,出版问世,题为

《最惠国与多边贸易体制》。目前,国际经济法的著作已经从一般论著发展为专门论著,形成可喜的趋势。赵维田教授这本专著的出版是很有意义的。这本专著主要是从多边贸易体制来论述最惠国问题的。最惠国待遇是关

贸总协定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问题。作者抓住这个核心问题开展对多边贸易体制的研究,很有见地。他在叙述国际贸易体制的演变过程之后分析最惠国的内涵,并深入地探讨最惠国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最惠国待遇是这本专著的重点,但是,作者的论述不限于最惠国待遇,而涉及国际经济法中与最惠国待遇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一些问题,包括,特惠制;原产地原则;国民待遇条款:抑制数量限制的规则;国家专控产品的贸易规则; 以及关贸总协定中的“一般例外”条款、保障条款和解决争端条款;还对“世界贸易协定”中的问题作了概括性分析。赵维田教授从法律的角度对世界贸易体制作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独到的、创新性的见解,都是对国际经济法学作出的贡献。

国际经济法是近几十年才开始形成一门新的法律学科,在我国更是最近一二十年的事。既然是新的,对于它的性质和范围就不免是有争论的。从根本上说,国际经济法早国际法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独立于国际法之外的主要对象,仅在例外情形下涉及国家与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经济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应该作为一个部分而包括在国际法的一般著作之中,当然也可以作为一门学科加以论述。

当然,对于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和范围,学者可以有不同的见解,不必强求一致。这里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赵维田教授这本专著所引起的感受。作者并没有涉及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和范围,也没有明示提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的主张。可是,他的整个著作表现出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的密切关系。他是从国际法的角度来分析和研究国际经济制度和原则规则的。作者的坚实的国际法基础理论知识使他有可能纠正在国际经济法研究中,由于缺乏国际法知识而发生的一些疏忽、误解、甚至以讹传讹的错误。无论国际经济法是否独立于国际法之外,有一点是肯定的:国际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基础;脱离这个基础,国际经济法的制度和原则规则就失去了依据。赵维田教授这本专著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在这一点上,他对国际经济法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

王铁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