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条安全例外

不得将本协定解释为,

  1. 要求任何缔约方提供泄露它认为违背其基本安全利益的任何资料;

  2. 妨碍任何缔约方采取它认为保护其基本安全利益有必要的任何下列

行动;

(l)有关裂变原料或者提炼它们的原料,

  1. 有关武器、弹药与军火交易和直接间接供军事机关用的其他商品与原料的交易,

  2. 战时或国际关系紧急情况时采取者。

(c)妨碍任何缔约方为履行其联合国宪章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义务而采取的任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