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政策的类型
社会公共事务本身是多种多样的,公共政策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基本规定或指导准则,自然也是多种多样的。为了对公共政策的形式有一个直观的认识,我们可以从下面五种角度了解公共政策的类型。除此之外,还可从更多的角度划分公共政策类型,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一)按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划分。可划分为党的政策、法律性政策和行政性政策三种类型。在上一小节中对此已有简单论述。
(二)按制定公共政策的层次划分。可划分为中央政策、地方政策两种类型。中央政策是党和国家最高决策机关制定的对全国有普遍指导作用的政策,有时也可称为国家政策或宏观政策。地方政策是地方党组织和地方决策机关制定的政策,有一定的区域限制和作用范围的限制。因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本身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决策过程,所以地方政策的概念不应太窄,在我国, 似应指县级以上决策机关所制定的政策。
(三)按政策的指导作用划分。可划分为基本政策、具体政策和元政策三种类型。无论是中央政策还是地方政策,都可以包含这三种类型的政策。基本政策是具有全局性的和全面指导性的政策,也可以称为总政策,具体政策则是为执行基本政策而制定的局部政策或阶段性政策,具有局部的或阶段性的指导作用,也可以称为子政策。基本政策与具体政策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母系统与子系统的关系,前者对后者有指导作用,后者要服从于前者。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关系也属于这种类型,但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地方政策允许有一定的特殊性或特殊内容。元政策是关于制定政策的政策,其英文拼写是“metapolicy”,“meta”作为前缀虽有“总的” 含义,但和作为总政策的基本政策不同,它只对如何制定政策有指导作用, 而不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内容。
(四)按政府职能划分。政府作为执行机关的特殊地位使它成为公共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同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公共政策可按不同的政府职能划分为许多种类型。如按政府的特殊的公共行政职能可划分为防卫政策、外交政策、军事政策、治安政策、经济政策、文教政策和保健政策七种基本政策。每一种政策又可进一步划分为许多具体政策,如防卫政策可划分为国防政策和国家安全政策,外交政策可划分为中东政策、拉美政策、亚洲政策、欧洲政策、非洲政策等等,经济政策可划分为工业政策、农业政策、金融政策、贸易政策、税收政策、交通政策、能源政策等等, 文教政策可划分为文化政策、教育政策、科技政策等等。每一个具体政策又可进一步划分出许多更具体的子政策,如欧洲政策可划分出对英政策、对法政策、对德政策等等,农业政策可划分出农业生产政策、土地政策、粮食政策、价格政策等等。制定这些具体政策的过程实际上是具体履行政府职能的
过程。
(五)按管理对象划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与不同类型的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因此有必要按照不同的管理对象制定不同的公共政策, 如老年政策、妇女政策、儿童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工人政策、干部政策、农民政策、少数民族政策、残疾人政策、复转军人政策等等。每一种政策也可进一步划分出多种具体政策,如知识分子政策可划分出老年知识分子政策、中年知识分子政策、青年知识分子政策等等,并且还可再做进一步的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