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执行的基本特点

由于国家行政组织或公共行政组织的特殊性质、庞大规模、广泛的管辖围和重要作用,整个行政执行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然而又是井然有序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有下列几方面的特点:

(一)依法行政。这是行政执行最基本的特点,是由国家行政组织作为了种执行机关的地位决定的。它要求国家行政组织对国家立法机关负责,遵守并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和规定范围内实施管理。另外,依法行政的概念还包括国家行政组织通过行政立法方式实施管理。

(二)政策执行。行政执行不仅是执法过程,同时也是执行政策的过程。由于政策可以具有法律化、法规化和社会化三种形式。政策执行的内容比依法行政的内容深入和广泛,前两种形式和依法行政的活动有一定重合,后= 种形式则是国家行政组织与执政党关系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在宪法及法律明确规定了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指导作用时,执政党的政策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就具有更重要的影响。

(三)法律和政策原则的具体化和对象化。依法行政和政策执行是法律原则和政策原则具体实施的过程,包括具体化和对象化两个方面。行政执行的过程使法律和政策的原则规定越来越具体,越来越有对象指向性,最终在某项具体工作或某个具体个人身上体现出来。例如,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既是宪法也是党的政策中的重要原则,国务院颁布并实行的有关工资制度的行政法规是执行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通过的各种有关工资制度的规章或规定向具体化和对象化方面又推进了一步。最后,各个基层单位制定的各种工资制度的办法或细则确定了本单位每一名职工的工资级别和数额并按月发放。其结果是宪法规定的分配原则和党的分配政策通过这一过程具体落实到全国各行各业中每一名职工身上。虽然其效果还需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评估,但从形式上说已经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得到具体实施。

(四)逐级决策和实施。法律和政策原则的具体化和对象化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通过逐级决策和逐级实施的过程完成的。如上述工资制度的具体实施至少经过国务院、省市部委、市地司局、县、基层单位五级才能具体到个人。每一级决策和实施都可看作是具体化和对象化的一个阶段。逐级决策和实施潜伏着偏离法律和政策原则的可能性,本章其余各节还将适当展开论述。

(五)法律和政策原则的灵活运用。由于较为抽象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原则不可能完全概括现实中的具体问题,在逐级决策和实施的具体过程中,允许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有一定的灵活性,例如针对具体情况制定某些特殊规定或对某些政策规定做特殊调整。法律规定的执行是较为严格的, 灵活运用的范围和程度较有限,但政策规定和政府规章在执行过程中灵活运用的范围和程度相对较大,偏离政策原则的可能性也较大。

(六)执行效果与具体执行者的素质和绩效有直接联系。行政执行过程是通过各级行政人员分头进行的。由于具体执行者的素质、能力不同,同样的法律和政策原则会有不同的执行效果。综上所述,无论法律和政策具有多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领导体制设计得多么完善,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偏差和失误,执行效果的不平衡突出了对行政执行过程进行研究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