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
根据上述关于公共政策的定义,尽管各个国家实际制订的公共政策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宏观角度来看,可概括出下列一些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
(一)公共政策具有政治性和阶级性。在第五章关于公共行政职能的论述中,曾经提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有机配合、相互作用的过程,同时也是国家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结合运用的过程。伍德罗·威尔逊在政治一行政二分法的基础上,认为公共政策的制订只是立法机关的事情,只与政治职能相联系,这种看法虽然并不完全符合现实,因为各国政府均程度不同地参与了政策制订过程,但它肯定地指出了公共政策具有政治性的基本命题。在阶级社会中,由于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要服从于政治统治即阶级统治的需要,因此,公共政策的政治性实质上就是阶级性。
(二)公共政策具有目的性和方向性。公共政策表明了国家最高决策者或最高决策集团如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根本看法和基本意向,有明确的目的和方向,往往决定着某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发展方向和进程,起着一种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因此,一些重要的公共政策往往就是整个国家的基本国策。公共政策的概念不同于一般的决策概念,它是决策的指导准则和根据,它限定了一般决策的目标和范围,在政府中,一般的决策过程是一种执行政策的过程,是为了实现某种政策目标、制定各种备择方案优化选择的过程。在修正或改变某项政策时,意味着有关的一系列政府决策过程都将发生变化。
(三)公共政策具有规定性和规划性。公共政策本身并不是一种只具有导向作用的法定目标或理想目标,它必须是可执行或可操作的,否则就不能成其为政策。公共政策的规定性和规划性是保证其能够执行或操作的基础和前提。公共政策的定义已说明它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基本规定,它要求明确规定这种管理的目的、做法及所应具有的条件或行为,同时也要求明确规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或执行计划。例如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并非仅仅停留在某种文字性的说明方面,它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 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合理开发和保护自然资源,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做出一系列的规划和规定。
(四)公共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约束性。公共政策的制定、形成和颁布有一套规范化和合法化的过程,要求逐级执行和贯彻,因而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约束性。这种正规化和合法化的过程主要可分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各种行政命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计划两种主要类型。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由于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指导作用,党的政策本身即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性,但同时也常常采用上述两种正规化和合法化的过程发生作用。需要指出的是,这几种过程类型并不意味着分别制定几种不同的公共政策,而是意味着某种公共政策可同时采用几种不同的政策形式。对于任
何一个各种政权机关协调运转的国家来说,公共政策可形成为一个统一的体系,具有党的政策、法律性政策和行政性政策等多种形式,从而大大增强了公共政策的权威性和约束性。例如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不仅是党中央确定的一项基本国策,而且通过宪法和婚姻法、刑法、各省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形式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同时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层层制定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的指示、决定、处罚和奖励办法等各种行政法规和行政措施,党纪、国法及各种行政性的奖惩措施的结合运用无疑是增强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威性、约束性使其贯彻执行的有力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