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收管理体制
根据上述定义,税收管理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财务行政的重要工作职能。税收管理体制是有关如何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管理权限及如何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一种制度。
由于各种税收法规、条例和具体规定的执行以及实际的税收管理工作是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所以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是完善税收制度,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其要点是首先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从法律上合理确定国家立法机构与国家行政机构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从属关系和审批权限,在保证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的同时确立中央政府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其次是给地方政府必要的税收管理权限,调动其组织税收的积极性,并使地方政府通过自己掌握的一部分税收权力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调控能力。最后是加强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律效力,明确规定违反税收管理权限的处罚措施,有效处罚越权行事、各自为政或擅自变通税法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国家税法的统一和完整。
税收管理权限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税法的制定和颁布权。指设置税种以及相应制定并颁发基本税收法规的权力。2.税法的解释权。指对已经制定并颁布的税收基本法规作出具体说明解释的权力。3.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指对已经制定税法的税种何时将其税法付诸实施或对已经开征的税种何时停
止其税法执行的权力。4,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指增加或减少课税品目以及调整课税对象或课税品目的税收负担的权力。5.减税、免税和加税权。指对纳税人减征或不征其应纳税款以及对其在应纳税款之外加征一部分税款的权力。
税收征收管理是与税收管理权限相联系的税收管理的重要部分,它是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规,实现税收计划,协调征纳关系,组织税款入库的一系列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通称为“管、征、查”。税收征收管理一般是由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的,是财务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税收法规、税收制度、税收计划等等都不能落到实处。
为了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必须注意下列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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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税收制度。税收征收管理的原则是依法治税,应在法律基础上组织税收管理和税收征收工作,完善的税收制度是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保障。当税种、税目、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税率(税额)、起征点与免征额、课税基础、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申报纳税的要求和期限、纳税办法和程序、偷税、漏税处罚措施等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时,税收征收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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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征收机关征税是代表国家一方依法向纳税人进行税收的征收和管理,需要由国家统一制定统一法规。1986 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1992 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7 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并于 199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
- 使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税务机关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对征纳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具体的征收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税收征收管理的严格的程序和步骤,并逐步采用和推广计算机技术,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工作效率。
4,建立严密的监控网络。税收征收工作本身要求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一方面防止和处罚偷税、漏税行为,另一方面约束税务人员依法治税, 不以税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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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务人员队伍建设。各级税务人员是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和制度的具体执行者,需要通过各种人事行政措施不断提高其政治、专业、文化等基本素质,遵守税收工作纪律,胜任税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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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全民纳税意识。促使纳税人自觉纳税,是搞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制定和执行具体的法律的同时,还应大力普及税法知识, 加强税法教育,使人人知法,人人守法。有些国家还通过法律将纳税金额与领取退休金等个人利益联系起来,借以增强纳税意识。
1993 年 12 月,国务院在批转我国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了我国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如下:1.普遍建立纳税申报制度;2.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3.加速推进税收征管计算机化的进程;4.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查制度;5.适应实行分税制的需要,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6.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基本规范;7.中央税和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立法权集中在中央;8.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加快完成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序;逐步建立税收立法、司法和执法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