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QL 的确定

通常,AQL 是由供求双方协商确定的,所确定的 AQL 值既能较好地满足用户的要求,又能符合生产者所达到的实际产品质量水平。当然,在双方协商之前,消费者和生产者都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对 AQL 值确定一个初步指标作为共同协商的基础。

消费者(用户)根据使用的技术、经济条件考虑 AQL 值的界限。通常是根据缺陷级别确定 AQL 值,也就是按致命缺陷、严重缺陷或轻微缺陷分别规定 AQL 值,或者按致命不合格品、严重不合格品或轻微不合格品分别规定 AQL 值。越是重要的检查项目或不合格品,在使用中造成的损失越大,规定的 AQL 值也就越严格。例如对一般性产品规定严重不合格品的 AOL=1.5%,轻微不合格品的 AOL=4%。然而,美国海军部门确定的 AQL 值与供应者的质量水平无关,一律规定致命缺陷的 AOL=0.1%,A 种严重缺陷的 AQL=0.25%,B 种严重缺陷的 AQL=1.O%,轻微缺陷的 AQL=2.5%,世界上不少发达国家的企业也是这样做的。

生产者也根据过程平均不合格品率确定 AQL,因为过程平均下合格品率代表了生产者能够达到的平均质量水平。所以,根据这一指标确定 AQL 值可以减少生产者的风险。生产者为了刺激自身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常常规定 AQL 值稍大于过程平均,使不合格批增加,然后势必对不合格批产品进行挑选,从而暴露问题。消费者也可以在多个供应者中采用这种方式确定AQL 值,促使他们相互竞争,提高供应者的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