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抽样方案(multiple sampling inspection)

如前所述,双次抽样是通过一次抽样或最多两次抽样就必须对交验的一批产品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而多次抽样则是允许通过 3 次以上的抽样最终对一批产品合格与否作出判断。多次抽样方案也规定了最多抽样次数。如表

多次抽样方案(multiple sampling inspection) - 图17.1.1 是一个 7 次抽样方案,其操作程序如图 7.1.4 所示。在上述方案中规定了合格判定数 AC 和不合格判定数 Re。例如,在第三次抽样检验后,若三个样本的累积不合格数(r1+r2+r2)≤1 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予以接收;若(r1+r2+r2)≥3 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以此类推。

图 7.1.3 双次抽样操作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