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社会及人身安全的产品

这类产品如压力容器、剧毒易爆易燃产品、药物、食品、化妆品、玩具、电器、机动车辆、建筑机械、起重设备、环境保护、贸易用计量器具以及涉及国家重大技术经济政策的产品,如节能、节水、节材或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产品等,必须置于政府的严密监督之下,由法律规定的行政监督执法部门及其指定的专门机构监督出证,才允许进入市场。为此,在法律上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必须经国家授权的机构通过质量认证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并有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才能允许进入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