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量检验的基本职能

检验就是对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计量, 并将这些特性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其符合性的活动。美国质量专家朱兰对“质量检验”一词作了更简明的定义:所谓检验,就是这样的业务活动,决定产品是否在下道工序使用时适合要求,或是在出厂检验场合,决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

概括起来,检验包括以下四项具体工作:

  1. 度量。包括测量与测试,可借助一般量具,或使用机械、电子测量仪器。

  2. 比较。把度量结果与质量标准进行对比,确定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 判断。根据比较结果,判定被检产品是否合格,或一批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处理。对单件产品决定是否可以转到下道工序或产品是否准予出厂;对批量产品决定是接收还是拒收,或重新进行全检和筛选。

为此,质量检验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第一,要有一支足够数量的合乎要求的质检人员队伍; 第二,要有可靠和完善的检测手段;

第三,要有一套作为依据而又明确的检验标准; 第四,要有一套科学而严格的检验管理制度。

以上简要说明了质量检验的概念、定义和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下面则要进一步明确质量检验的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