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质量监督的必要性

我们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没有必要进行质量的行政监督呢?这是一个重要的认识问题。有人认为,既然是市场经济,质量也应由市场进行调节,没有必要再实行行政监督。甚至有人主张,企业内部的质量检验部门可以取消。对于这些观点,无论从理论或实践上都必须予以否定。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特别是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目前尚不完善,它的发育、成熟和发展,迫切需要具有透明度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运行规则加以约束。中央领导同志强调指出,要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治理我国的产品质量问题,一是靠健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二是要建立一套社会化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依靠全民的力量来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从实践上看,我国全民质量意识,特别是企业职工的质量意识还很差,加上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企业行为短期化和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今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会存在。一些单位的人员损公肥私,唯“回扣是图”,盲目大量采购,导致市场上还有不少假冒伪劣产品出现。上述现象,在全国一些地区还相当严重,甚至累“打”不止, 屡禁不绝。例如,假酒、假烟、假药、假化肥等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充斥市场,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 如果不实行严格的行政监督,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上述情况,能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竞争、依靠企业自我约束来解决呢?实践证明是不行的。这是因为我们的市场经济还不发达,尽管部分产品(如家用电器)已形成了买方市场,竞争也很激烈,但仍然经常出现质量问题。何况有不少产品还是供不应求,处于卖方市场的情况,质量问题就更为严重。实际上,西方国家尽管有了发达的市场经济,如果产品质量不好,同样有破产的危险。事实上,国外出口到我国的产品,在验收或使用中也经常发现不合格,有时还相当多,照样被索赔。所以即使以后市场经济发达了,也不能完全取消质量的行政监督工作,而是要继续改进和完善。当然,质量监督工作,不是技术监督部门一家所能完成的。如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还要依靠工商管理部门、进出口商检局和全社会的通力合作,特别是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

总起来说,质量监督工作是完全必要的,它的主要作用如下:

  1. 对领导机关来说,具有提供决策依据或参考的作用。

  2. 对企业来说,具有促进企业重视和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

  3. 有利于打击不法厂商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

  4. 有利于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减少国家经济损失,保护国家产品的信誉,使工业生产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地发展。

  6. 质量监督是贯彻技术标准和质量法规的重要手段。

还要特别提出的一点是,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形势,对目前技术监督工作有深刻影响。

“入关”以后,我国将身不由己地参与全球性贸易竞争的行列。处于发育期的我国市场经济面临机遇和压力的双重挑战,我国的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尽快适应新的国际市场环境。目前,关贸总协定拥有的 103 个成员之间的贸易额己占世界贸易总额的 90%,而且此比例还在继续扩大。因此对我国的技术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从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内容中,不难发现,其要求并未停留在扩大贸易额本身,而涉及到扩大贸易额的诸多方面,其中也包括对技术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所以我国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后,我国的技术监督工作也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

从总体来看,关贸总协定的基本精神和原则,都是技术监督工作应该遵循的。例如:

  1. 第一条中的“一般最惠国待遇所确立的非歧视原则”和第三条中的“国民待遇”条款,要求在技术法规、标准、检验和认证工作中,应一视同仁,不能搞内外有别。对进口产品或国内产品实施技术监督时,不应用来对国内产品提供保护,技术监督工作要有权威,但必须公正。

  2. 第六条“反倾销和贴补税”中明确规定,要求出口国为了避免其他国家反倾销调查,不应采取低价格办法作为竞争手段,而应以高质量、高性能、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参与国际竞争。这也正是我国技术监督工作为之奋斗的主要目标之一。

  3. 第九条“原产国标记”中提出“应当注意防止欺骗性的或容易引起误解的标记”的规定,除要求严格以商标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管理外,对一些技术标记也应严格按技术监督的法律和法规办。现在许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要求标明认证标记、技术等级标记、食品标签及条码标记,我国技术监督部门对此负有管理、发放、监督的职能。

  4. 在关贸总协定中,可利用我国尚处在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所给予“保护措施”的有利条件,如利用“一般例外”、“安全例外”的原则,为维护公共道德、保障人民群众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以及国家安全的需要,在技术法规的制定、检验、认证上提出一些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制约进口、保护民族工商业的严格要求,这些都是技术监督部门应行使的职能,如此等等。

总之,关贸总协定提出的“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 以及发展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目的”的指导思想,既是对国际贸易的要求和作用的肯定, 也是技术监督工作在为对外贸易服务和保证的重要责任。由此不难看出,如果我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国地位得以恢复,则经济运行体系将要按国际惯例进行,国内市场和企业生存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技术监督特别是质量监督、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引进、对外贸易诸方面都会带来深远影

响,技术监督工作也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