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检验误差的指标及考核方法

  1. 检验误差的两个主要指标

不论哪类原因造成的误差,均可概括为以下两类:

  1. 漏检,漏检就是有的不合格品没有被检查出来,当成了合格品,这当然使用户遭受损失。这里所指的用户是广义的,下道工序也可以认为是上道工序的用户。

  2. 错检,错检就是把合格品当成了不合格品,在检验员检查出来不合格品中还有的是合格品,这当然使生产者遭受损失。

  1. 测定和评价检验误差的方法
  1. 重复检查,由检验人员对自己检查过的产品再检查一到二次。查明合格品中有多少不合格品,及不合格品中有多少合格品。

  2. 复核检查,由技术水平较高的检验人员或技术人员,复核检验已检查过的一批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3. 改变检验条件,为了解检验是否正确,当检验员检查一批产品后,可以用精度更高的检测手段进行重检,以发现检测工具造成检验误差的大小。 4.建立标准品,用标准品进行比较,以便发现被检查过的产品所存在的

缺陷或误差。

图 6.2.2 所示是对 6 个检验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检验的结果。A,B,C, D,E,F 分别代表 6 个检验人员。

他们的漏检数和错检数,分别以垂直于准确的工作线的上、下两段直线来表示。由图可以明显看出,检验员 D 的漏检量和错检量都是最小。所以, 相比较而言,检验员 D 的检验误差最小,检验水平最高;检验员 A 次之,其错检量比检验员 D 要大;而检验员 B 的漏检量与 A 和 D 相当,但他的错检量却明显地大;检验员 C 和 F 的错检量尽管和 C,D 二人相当,但是,他们的漏检量却明显地大;检验员 E 的漏检量和错检量都明显地大,因此,检验员 E 的检验误差最大,检验水平最低。

复核的程序如图 6.2.3 所示,由此可得漏检率及错检率的计算公式:

b

漏检率 λ = G × 100%

错检率

δ = k

D

× 100%

由漏检数和错检数可以综合得出检验人员的检验准确度 T:

D − k

T = D − k + b × 100%

例如, 当G = 120, D = 45, k = 5, b = 10时, 则有

δ = 4

45

× 100% = 11.1%

γ = 10

120

× 100% = 8.3%

45 − 5

T = 45 − 5 + 10

× 100%

= 80%

D − k

此外,采用 D − k + b 来评价检验的准确度,是有所考虑的,式中 D-k 是属

于被检验人员检查出来的不合格品,而则是该批 N 件实际存在的不合格品, 因而公式 T 表示的是检查出来的不合格品占全部不合格品的比例。考核这一指标当然是对用户有利的。但这个公式也存在着缺点,就是使检验人员容易产生宁错勿漏的思想,为了克服这一缺点,也可以采用误检率 P 来考核检验人员的工作质量。

p = b + k × 100%

N

如上例当 N=150 时,则有

p = 10 + 5 × 100% = 10%

150

为了更好地保护用户利益和企业信誉,减少索赔损失,国外倾向用准确度 T 的公式进行考核。

(3)考核

注意事项,目前各企业对检验人员工作质量的考核办法,各不相同,还没有统一的计算公式。由于考核是同奖金挂钩,而各个工厂的情况又互不相同,所以要采用统一的考核制度,比较困难。但在考核中有些问题是共同性的,必须加以明确。

第一,质量检验部门和人员不能承包企业或车间的产品质量指标。尽管检验工作对提高质量有促进作用。但产品质量好坏主要决 定于生产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控制能力。检验人员的主要职能是把关,是把已经发生的不合格品从合格品中挑出来,并予以剔除。剔除越干净越好,漏检越少,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就越高。如果把产品质量由检验人员承包下来,就无益于检验人员自己考核自己,这是对质量检验职能的误解和歪曲,必将导致产品质量管理走入歧途,其后患将是无穷的,这种承包显然是不可取的。

第二,关于检验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界限问题。生产中常常碰到一种容易引起争议的责任界限,如某工序的检验人员,由于工作中的疏忽大意, 或是失职,或是属于抽样检查中不可避免的误判风险,造成流到下一工序的一批半成品需要返工或报废,如何区分检验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呢?这种责任的区分要分析具体的情况,当工艺非常明确,无其它不正常客观原因时, 工人生产了不良品,操作者应负直接主要责任,检验人员应承担失职责任; 如工序操作要求不够明确,工人经检验人员认可后进行生产时,造成了不良品,而检验人员又发生漏检,从而造成了损失,检验人员应承担直接的主要

责任。但当工序采用抽样检验方案,由于客观上必然存在不可避免的误判风险,而检验方法又正确时,虽然造成返工或报废,其主要责任应由生产工人承担,而不应追究检验人员的责任。但对工人的考核扣分应给予适当的考虑。

我国企业中考核检验人员的办法大多是采用百分计奖制。例如,规定工作质量 30 分;工作量 20 分;出勤 20 分;文明安全工作 15 分;爱护量具、

工具 10 分。而对其中每一项又规定了具体的扣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