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质量检验的考核1.检验误差及其分类

在质量检验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产生检验误差是很难避免的, 甚至是经常发生的。据国外资料介绍,检验员对缺陷的漏检率有时可以高达15%一 20%。

我国许多企业对检验人员的检验误差,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缺乏“检验误差”的概念,迷信 100%检验的可靠性。认为只要通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一定就是百分之百的合格品,实际上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这里面还存在检验误差。检验误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技术性误差

技术性误差,是指检验人员缺乏检验技能造成的误差。例如,未经培训的新上岗检验员,最容易发生这种误差。这往往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工艺知识, 检验技术不熟练,对检测工具或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不掌握,或在视力上有生理缺陷(如近视、视力不足或色盲),也可能由于缺乏检验经验等原因所造成。

  1. 情绪性误差

由于检验员马虎大意、工作不细心造成的检验误差。如检验人员思想不集中、心情紧张、家庭不和、有烦恼心事;或由于工资奖金等问题,思想闹情绪;或生产任务紧、时间急等原因引起情绪波动所造成的检验误差。

  1. 程序性误差

由于生产不均衡、加班突击及管理混乱所造成的误差。如生产不均衡, 月初松、月末紧,加班加点,精力疲累,加之待检产品过于集中,存放混乱, 标志不清,或工艺、图纸有临时改变,而检验人员又不知道等原因造成的检验误差。

  1. 明知故犯误差

由于检验人员动机不良造成的检验误差。如有意报复,迫于生产部门的压力,工检关系不和,或为了多拿奖金等原因所造成;少数情况下可能有意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