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或用户)的损失

消费者损失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缺陷而使消费者蒙受的各种损失。如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健康、生命和财产的损失;能耗、物耗的增加;人力的浪费等。使用中由于产品质量缺陷造成停用、停工、停产、误期或增加大量维修费用等损失,都属消费者的质量损失。至于假冒伪劣产品, 毫无疑问,也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我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对消费者的损失给予全部或部分赔偿, 其目的在于避免或减少消费者的质量损失,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应该指出的是,消费者损失中也有无形损失和机会损失,例如功能不匹配就是最典型的一种。人们在生活或工作中常有这样的经验,买到一双鞋, 穿了一段时间鞋面已经破了,而鞋底还是完好的;或者买一件衣服,穿了一段时间以后,前后身还完好无损,领子和袖口就破了。在其他类型的工业产品中,这种情况也不少见。例如,仪器的某个组件失效,又无法更换,而仪器的其他部分功能正常,最后也不得不整机丢弃或消毁处理,给消费者或用户造成经济损失。这就是产品的各组成部分功能不匹配的缘故。从质量的经济性出发,在开始设计一种寿命为 25 年的汽车时,最理想的状态是所有零部

件的寿命都是 25 年,或接近 25 年,实际上这又是做不到的。所以通常的设计原则是,对于那些易损零部件的耐用期,尽量与整机的寿命或大修周期相等或使整机寿命与零部件的耐用期成整倍数的关系,其目的是减少功能不匹配的无形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无形损失是相当普遍存在的,只是很多人尚未意识到,或者熟视无睹而已。